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山西省安委办、山西省应急厅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市、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措施,细化引导企业聚焦“人、机、环、管”,构筑安全生产“人民防线”。陆续公布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供学习交流借鉴,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一:2025年1月,晋城市山西兰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工作人员安某某、申某某发现1#主变底部鹅卵石上有少量油浸现象。经仔细排查,确定是主变低压侧A相瓷瓶顶部有油渗出。二人立即向当班值长和值班领导进行报告。公司研究应急处置措施,最终排除此次事故隐患,避免了主变缺油跳闸、着火事故的发生。按照《山西兰花风力发电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标准,公司给予申某某、安某某每人1000元奖励。
案例二:2024年,华阳集团新景煤矿(阳泉市)综合利用办公室职工赵某某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公司一处护坡下杂草丛发生火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赵某某反应迅速、行动果敢,第一时间报告了矿调度指挥中心和保卫环保中心,并与综合利用办公室其他职工及时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成功排除隐患,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新景煤矿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司给予赵某某1000元奖励。
案例三:2024年,朔州市山西玉龙化工有限公司工程设备部机修工钱某某,在路过偏二甲肼车间时发现循环水上回水管线发生冻裂,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钱某某随即用对讲机告知车间相关负责人并上报公司领导,并与公司员工樊某对泄漏部位进行了堵漏处理,因处置及时,未对生产造成影响。根据公司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司给予钱某某、樊某每人200元奖励。
案例四:2024年,位于大同市的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对企业内部发现的事故隐患累计奖励33280元的等价物品,奖励员工833人次。如:乙炔站电石水解回收工赵某某发现发生器振动器下连接膜处有破损,泄漏电石灰和乙炔气。第一时间上报车间并进行了设备切换,避免了可能造成的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获得500元等价物品奖励;合成车间当班运行主任杨某某巡检时发现T4508下料弯出口破裂泄漏乙烯基乙炔,立即上报车间、调度室及HSE管理部,并切断工艺进程,隔离设备进行了处理,避免了可能造成的火灾爆炸及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获得奖励500元等价物品。
案例五:2024年10月20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长治公司太长高速武乡东区加油站员工报告一项隐患,有一条通讯线从加油站罩棚中间穿过,经排查,该通讯线由山顶经过加油站厨房、营业厅和罩棚顶部引入服务区,加油站与服务区之间无其他线路支撑线杆,加油站罩棚作为该线路支撑结构,距加油机的安全距离约为5米,长治公司与武乡服务区管理机构积极沟通,顺利完成线路移位,使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得到了及时解决。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对该加油站隐患报告员工奖励1000元。
案例六:晋中市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全年生产岗位员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091条,累计发放奖励10.91万元。如:2024年12月,榆社化工树脂二厂检修工段的胡某某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氯乙烯精馏四层高塔测温杆未使用防爆接线盒,第一时间向当班班长和车间主任报告该隐患,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防爆接线盒,获得公司100元奖励。(梁柱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