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治天地

让抚养不“欠费”

  “法官,困扰我女儿的抚养费问题终于解决了,谢谢你!”近日,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起抚养费案件申请人的母亲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
  2017年,王某某与韩某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由母亲王某某抚养,韩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300元。判决生效后,起初韩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后韩某某突然不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无奈之下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26日(腊月二十六)上午10时,杏花岭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执行110”派警通知,申请执行人韩某的母亲王某某举报被执行人韩某某出现在太原市尖草坪区某小区。执行干警迅速出警。
  上午11时,按照王某某提供的地址前往被执行人家,敲门后无人应答。干警们不惧雪天严寒,在外坚守了一个多小时,最终无奈结束首次出警。
  下午5时,王某某再次打来电话,告知干警被执行人下楼倒垃圾,现在就在家中。得知消息后,执行局局长王富平立刻带领法官助理和法警再次赶赴现场。到达小区后,干警们了解到当天是被执行人孩子的生日,家中亲戚齐聚。考虑此情况,为了不破坏孩子的生日氛围,避免矛盾升级,干警们制定了周密计划,安排王某某的弟弟在门口守候,干警们在楼下等待时机。
  晚上8时,守候终于有了回报。被执行人家中有人出门,守候在楼下的干警接到信号,迅速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随后,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协商,被执行人韩某某说自己不是不愿意给抚养费,是没有钱支付。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晚上11时30分,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韩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2024年1月27日(腊月二十七)早上7时26分,经过严格体检,被执行人被送往太原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上午10点,被执行人的朋友替其代缴48000元抚养费并将钱打入法院账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2月20日,王某某带着一面写有“高效执行暖人心,不辞辛苦尽职责”的锦旗和感谢信来到法院,对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本报记者章大军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2-25期

  • 第2025-02-20期

  • 第2025-02-18期

  • 第2025-02-13期

  • 第2025-02-11期

  • 第2025-02-06期

  • 第2025-01-28期

  • 第2025-01-23期

  • 第2025-01-21期

  • 第2025-01-16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