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治天地

大同市区云冈法院联合市中院、云冈研究院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章大军)2月28日,云冈区法院联合大同中院、云冈研究院在千年文化瑰宝云冈石窟景区开展“牢记领袖嘱托·法护文化瑰宝”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护航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活动现场,两级法院领导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游客及周边居民普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法官们结合近年来审理的破坏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重点讲解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损毁文物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呼吁公众从自身做起,共同保护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
  近年来,云冈区法院已建立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设立“绿色诉讼通道”,审理多起涉文物古迹保护案件,并联合文旅、环保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织密文物保护与生态治理网络。
  此次活动中,大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华强调要加强司法协同,打造环境治理和文物保护“共护圈”,基层法院应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围绕“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目标,进一步强化守正创新、加强联运协作,畅通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协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更强合力,通过司法建议、诉前调解等方式,推动景区完善保护设施、优化管理机制,实现文物保护、生态效益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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