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运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运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局工作安排,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局消保科(股)和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下,树牢“执法为民、服务惠民”理念,遵循“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宗旨,结合工作实际,以“宣、学、观、治、导”五字为工作思路,即:消费教育宣传、培训学习提升、示范观摩统一、专项整治打击、行政指导督促,大力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拓展大消保格局,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消费宣传教育提升消费维权意识
一是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就是广而告之,让广大群众现场学习最根本方式。3月15日,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及23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了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围绕“质量、安全、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消费,开展法律宣传、计量检定、你点我检、药品回收等十大系列活动。深入进校园、社区、商超、企业宣传活动累计15次。垣曲县市场监管局精心编排《消费维权3·15》《老年防诈骗》《镲说健康》等“垣曲镲”形式节目,生动展示消费维权事例过程。
二是培训提升。培训是提升监管素质的有效途径。4月24-26日,召开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放心消费行动工作部署会、业务培训。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等宣贯手册,特别邀请省局领导王爱华、张国胜及市局消费维权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闻喜、夏县等局组织全局人员对《消保法实施条例》进行宣贯。
三是示范观摩。示范观摩是统一标准最直接的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参训人员,前往大商联超市、居然之家综合体、黎氏阁至尊馆商场、解州关帝庙旅游景区,实地观摩学习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成立“先行赔付”基金会、“异地退换货”、12315维权服务站和警务室相结合调解消费纠纷新模式等优秀做法和经验,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达到优化知识结构、补齐短板的目的。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做出有效工作,深得商场超市好评。
四是视频宣传。视频宣传是现代媒体最捷径的渠道。拍摄了《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法治“面对面”解读和进超市《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视频短片2个。拍摄了大商联超市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居然之家综合体“异地退换货”,黎氏阁至尊馆商场“先行赔付”基金会,解州关帝庙旅游景区12315维权服务站和警务室相结合调解消费纠纷宣传视频4个。在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中国质量报发表了《聚焦五“放心”五维保障守护文明运城“烟火气”》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简报63篇,消保科工作人员刘帅制作《聚力消费维权筑牢消费者权益“防火墙”》视频微课,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课程录用,万荣县局3·15活动视频受到省局的好评。
放心消费行动提升高质量发展力度
围绕“质量、安全、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消费,开展放心消费行动。运城市进入培育阶段的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12家。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鼓励1252家单位(店)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让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购物享受了网店消费同等退换货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行政指导压实经营主体第一责任
一是开展诚信经营行政指导。为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诚信自律,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3月7日,组织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协(学)会负责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饭店等15家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消费维权行政指导落实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工作会。
二是进行打击计量“鬼称”行政指导。4月30日,组织全市分管计量、消保工作的分管领导,计量股、消保股负责人,各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办者,召开全市农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行政指导工作会。
三是开展打击强制消费提醒告诫。5月14日,配合价格监督检查科召开全市殡葬行业经营主体提醒告诫会,进一步强调明码标价公示行为,杜绝就餐强制消费行为,同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向经营主体进行宣贯。
专项整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对商场超市、酒店、洗浴中心、健身房、儿童游乐场、美容美发店、早教机构、家居定制等行业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主体1350家,现场规范经营主体120家,查处案件27起,其中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5起,合同案件2起。永济、稷山、新绛、绛县、夏县、平陆等县局在查办案件取得成效。配合运城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企业12家,对发现的轻微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饭店、装饰装修行业、殡葬行业等市场主体强制消费、价格、计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行政指导60次。
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探索涉旅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优化消费环境。根据运城市委“五一”假期文旅工作专题总结会议精神,7月18日印发运城市《涉旅消费投诉先行赔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8月18日正式施行。让涉旅消费者遇到消费侵权时,能快速处理,化解纠纷。国庆中秋期间,高效化解涉旅消费纠纷25起,提升了运城优质旅游消费环境知晓度。指导12315投诉举报中心建立高标准、高质量维权服务站220家,其中18家维权服务站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参与维权服务站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升政治素养
围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运城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队伍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新的一年,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积极做好消费安全教育,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组织315宣传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宣传节日,联合各职能部门、机关各科(股)室和民生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消费安全教育,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经营者落实维权主体责任意识。此外,在开展放心消费培育的同时进行行政指导。
聚焦“三个围绕”,即围绕实施“促消费”政策;围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围绕“7827”目标和思路开展各项活动,提振消费信心,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同时,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消费环境建设,通过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突出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互联网平台等重点领域;查处经营者采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未以显著方式告知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等;查处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等违法行为;查处不履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包括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规定,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超过法定时限未办理退货手续或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等;查处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要求等违法行为。
另外,规范重点领域市场交易行为。以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建设,推进市场交易诚信建设。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非法宗教活动治理、拍卖、旅游、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此外,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2025年该局将继续以深入推进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为契机,创优消费环境,做好合同行政监管及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营造放心、舒心、安心、省心的消费环境。
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