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2版:灵石·两会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灵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21日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利军所作的《灵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5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县委“四有”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为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灵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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