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03版:动态

青海 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本报讯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校园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落实省政府“教育领域消防设施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教育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近日,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青海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集中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各级教育部门按要求向消防部门提供管辖范围内已投入使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院及高等院校的单位信息,指派专人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各级消防部门将教育部门提供的单位信息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基础库”进行比对、筛选,准确设置单位“标签”,确保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院及高等院校单位信息全量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社会单位库。
  《通知》要求,各级消防部门查清学校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掌握学校建筑消防验收(备案)情况,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抄告同级教育部门督促整改。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单位当场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慎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实行监督执法告诫和首违不罚。各级教育部门依法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督促学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跟踪隐患整改,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资金投入较多、整改周期较长的,提请党委政府统筹研究解决。
  《通知》指出,各级消防部门持续推行“宣传进执法”模式,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向学校负责人、管理人讲清火灾危害、讲明整改方法、讲透法律责任,引导学校管理者自觉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固化消防安全“进校园”工作机制,利用校内宣传阵地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校园消防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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