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市场监管

婴幼儿乳粉新规出台生乳直加工获鼓励

  本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鼓励使用生乳直接加工,细化原辅料管控要求。
  《公告》强调,婴配乳粉企业应从原辅料源头采取措施,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要求干混合工序添加的原辅料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婴配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实施逐批检验。
  鼓励企业使用生乳直接加工婴配乳粉,规定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标签配料表项下可以相同字号标注“生牛乳加工”或者“生羊乳加工”字样,标签调整后按要求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无需向总局申请变更注册。 (本报综合)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4-01期

  • 第2025-03-27期

  • 第2025-03-25期

  • 第2025-03-20期

  • 第2025-03-18期

  • 第2025-03-15期

  • 第2025-03-13期

  • 第2025-03-11期

  • 第2025-03-06期

  • 第2025-03-0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