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发布,授予1670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授予756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应急管理系统1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人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具体如下: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郑海周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消防救援站副站长黄志川;山西省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张邺;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金界路消防救援站副班长刘志鹏(蒙古族);辽宁省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刘本成;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南四环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高级技师王洪伟;吉林省辽源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保障班消防员冯哲;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专业技术一级指挥长李胜利;河南省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魏都区文峰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李宜轩;河南省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渑池县正义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陈国鹏(回族);河南省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二站装备技师李闯;广东省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通信员、一级消防士,技师冯俊伟;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工农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一级消防长,技师张志添;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指挥部副部长、作战训练处处长,工程师孟吴恒(壮族);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卡热浦东路特勤站一级消防士宾守朋;陕西省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一站站长助理、一级消防长,技师江永木;甘肃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川特勤站站长刘学法;青海省格尔木市消防救援支队盐桥南路特勤站站长助理巴才洛(藏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文昌特勤站站长助理、三级消防长马小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莲湖路消防救援站一级消防长李建伟;国家减灾中心灾害评估部主任,研究员吴玮。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