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字不识几个,来之前还挺慌。”在静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首次起诉的王大爷握着“要素式起诉状”模板感叹,“勾勾画画、填几个空空,法院的同志还手把手教,比想象中简单多了!”
2010年,孙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大爷借款5000元,王大爷多次向其催要,孙某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王大爷遂诉至静乐法院,要求孙某某偿还其欠款。
在静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导诉员通过问诉求、查材料,了解到64岁的王大爷长期生活在农村,文化水平不高,仅会写自己的名字,遂将其引导至“要素式文书模板专区”,耐心解答诉讼程序和立案所需材料。由于王大爷不会使用电子网络产品,导诉员便将“要素式文书模板”中的民间借贷一式两份进行打印,逐页逐项为王大爷释明解答,指导其进行填写,遇到不会写的字时,导诉员耐心教其书写,并提示其补充欠条、转账记录等相应证据。在导诉员的协助下,王大爷仅用15分钟就完成起诉状的填写。因王大爷准备的立案材料不足,经沟通,王大爷表示第二日准备好后再将材料全部提交。
次日,王大爷将案件材料提交至立案窗口,法院干警通过提取起诉状中的要素内容,半小时内即完成立案,并根据案件性质转入“小额诉讼”快审快结通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法官立即对该案开展了先行调解。
立案后第三日上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孙某某欠原告王大爷借款5000元,被告自愿于2025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2024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提供统一规范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方便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准确表达诉求,让诉讼更便利、解纷更高效。本案是忻州法院积极推广示范文本应用的缩影。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优化司法便民举措,忻州两级法院紧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工作要求,从立案咨询时的“范本推荐”,到填写环节的“难点提醒”,每个节点都嵌入示范文本应用指引,有效解决了因诉讼请求不明确或填写有遗漏导致的立案难问题,让诉讼服务精准直达,确保当事人的合法诉求能够顺利进入司法程序。
截至目前,示范文本累计应用4297余件,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率超过61.34%,真正实现“诉状做减法,服务做加法”。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