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持续推进矿山生态文明建设,近日,运城市印发《非煤矿山(省级发证类)整治整合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市省级出让登记的铜矿、铁矿、铝土矿、磷矿等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整治整合工作。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整合工作将通过“关小改中建大”的方式,推动全市非煤矿山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大中型矿山占比提升20%以上,生产规模不小于铜矿30万吨/年、铁矿30万吨/年、铝土矿30万吨/年、磷矿50万吨/年,资源储量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不含基建期)。
整治整合工作将分为摸底调查、方案编制、审核批复、全面实施四个阶段推进,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2个部门协同监管。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此次非煤矿山整治整合的责任主体,负责推进属地非煤矿山企业的整治整合工作。 (韩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