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全生产月”主题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引人关注,由于有限空间在设计上未按照固定工作场所考虑采光、照明、通风等要求,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这些危险有害因素会导致人员中毒或者窒息,也可能导致有限空间内发生爆炸。根据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互动反馈,现就热点咨询问题梳理如下:
问:地下管廊是否属于有限空间?
答:地下管廊全称为地下城市管道综合走廊,是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根据应急厅函〔2020〕299号规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地下管廊是否属于有限空间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企业可以确认该地下管廊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情况,则可以不纳入有限空间进行管理。
问:不进入有限空间内部作业,只是站在有限空间的上方,是否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
答:因为有限空间内部存在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具有扩散性,目前已经发生多起未进入有限空间内部、在有限空间周边作业仍然出现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因此,当分析有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时,不论是否进入有限空间,在周边进行作业时,都属于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制度,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