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院文化

柔情融化“坚冰”

大同中院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妇联人员合力调解

  5月16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邀请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妇联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抚养费纠纷的民事案件,以多方智慧与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件源于因夫妻离婚而引发的抚养费纠纷。魏某某与张某相识后成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现不满12周岁。本是幸福的一家四口,后因家庭琐事,夫妻双方产生矛盾并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离婚后二女均由父亲张某抚养,母亲魏某每月给付相应的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一段时间后,双方因探望时间无法协商一致以及教育理念不同等问题,再次产生矛盾,加之魏某某没有稳定收入,便拖欠抚养费长达一年之久,张某与之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太不像话了,作为一个母亲已经一年多没有给过抚养费了,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当时我们离婚时协商好的,俩个孩子上初中前每个月抚养费是900元,上初中后涨成1500元。她倒好从去年开年到现在一分都没给过。”
  “我的委托诉讼人没有工作,经济实在是很困难,要不然她是孩子的母亲怎么可能有钱不给孩子花。”
  法庭上,张某与魏某某的代理律师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现场氛围一度陷入紧张状态。“您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请您不要激动。听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或许能够有比判决更好的解决办法。”
  “我刚才在旁听席认真听了您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感觉您真的是十分伟大,自己带两个孩子,实属不易。我觉得您和孩子的妈妈还是沟通上有问题,其实孩子的妈妈也是很爱孩子们的,您提到经常来看孩子,给孩子们买衣服。”
  “我也是一个母亲,孩子肯定是心头肉。您也知道她没有工作,可能现在的经济条件确实拮据,或许以后条件好了就会补偿孩子们的。我看您也是想出口气,不是非要1500元对吧。”
  “您提到每次妈妈看完孩子们,她们就会和您闹别扭,出现不听话和成绩下滑等等问题。作为一个父亲,我也完全能理解孩子们在青春期的特殊表现。何况父母的离异,肯定会对她们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
  “在孩子幸福健康成长的过程中,母爱是不可或缺的。为了两个可爱的孩子,我劝您不要和她们的妈妈因为这点抚养费弄的太僵,毕竟您要抚养费的目的也是为了孩子们。”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妇联人员,凭借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对社情民意的深刻了解,从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实际生活困难等多角度出发换位思考,以拉家常的方式积极缓和男方情绪,悉心化解双方矛盾。合议庭法官则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分析利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帮助双方当事人找到了利益平衡点,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抚养费给付、探望权保障以及子女教育等问题一并依法妥善处理。既实质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涉未成年人案件纠纷的妥善解决关系着每一位青少年的健康茁壮成长,该案的圆满解决是“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人员”联动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不断深化与人大、政协、妇联等社会各届力量的沟通协作,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等参与案件纠纷调解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务。

陈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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