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04版:动态

山东 排查整治化工行业违法行为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化工行业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排查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部位,7月底前完成一轮全面摸排,8月底前对排查问题落实分类处置措施,严厉打击、系统整治化工行业非法违法行为。主要排查范围包括:一般化工、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废弃闲置厂房(仓库)、车间、院落、养殖场等重点场所和城乡接合部、偏远乡村等重点区域。
  专项整治坚持条块结合,对企业的排查以“条”为主,重点排查相关企业4类非法违法行为:擅自改变工艺或许可范围非法从事生产的;未经许可或超生产经营营业范围非法从事生产的;非法违法转让、转包、转租厂房、设备、资质,或以挂靠、租赁,以及“厂中厂”等方式非法从事生产的;应关闭未关闭或责令停产停业未依法履行复产验收程序擅自生产的。对场所(区域)的排查以“块”为主,深入排查辖区内利用废弃闲置厂房(仓库)、车间、院落、养殖场等场所非法从事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黑窝点”“小作坊”。
  专项整治要求,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抓好化工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强化精准性督导和穿透性执法检查,推动“打非”责任和措施落实。(徐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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