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天天3·15

你问我答

  运城市民姚先生致电:本人在运城市稷山县缴纳的公积金,在太原市购买的自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现在想要通过线上提取公积金,但是线上通过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提取”时查询不到房产信息,只能“提取一年公积金贷款还款额”。这项只能提取出一点还款额,但是我的公积金还有余额不能使用,导致我资金紧张。求助怎么才能在线上通过“购房提取”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线下如何办理,具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核实,您可以在购房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所需资料:1、缴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本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3、提供的提取手续是配偶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4、备案登记五年内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6-26期

  • 第2025-06-24期

  • 第2025-06-19期

  • 第2025-06-17期

  • 第2025-06-12期

  • 第2025-06-10期

  • 第2025-06-05期

  • 第2025-05-29期

  • 第2025-05-27期

  • 第2025-05-22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