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和《非现场检查事项目录》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本报讯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和《非现场检查事项目录》(以下简称“两个目录”),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总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此次发布的“两个目录”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涵盖登记事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食品生产经营、产品质量、价格等共26项检查事项。目录明确了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方式和检查主体等要素,推动行政检查更加透明、规范、可预期。
  《非现场检查事项目录》涵盖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广告活动、企业标准等共8项非现场检查事项。该目录聚焦监管方式创新,明确列出了可通过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非现场方式实施的检查事项。旨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同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智能化水平。
  据了解,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执行“两个目录”,持续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指引,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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