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网络身份证”上线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7月15日起开始正式施行。今后,在网购、办理业务等要用到实名信息场景中,可以用“网络身份证”进行核验,极大地降低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风险。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是依托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以及进行身份核验等服务。
  网号和网证是国家网络身份认证的一种机制,它将传统身份证信息转化为加密的虚拟凭证,用于网络空间进行身份核验。其中,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根据《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
  根据公安部消息,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已在部分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医疗卫生、邮政寄递、交通出行等行业领域开展了试点应用。截至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累计下载超1600万次,申领开通达600万人,提供认证服务1250余万次。专家表示,未来,使用网号、网证的领域会进一步拓宽。
  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后,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的,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用户同意提供的除外。(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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