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市场监管

我省推出信用修复新政

企业重整可“一键屏蔽”失信信息

  本报讯(记者王星玮)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助力经营主体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针对企业信用修复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十项突破性改革措施。其中,“支持企业重整期间暂时屏蔽失信信息”的机制,为陷入困境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提供“信用重生”通道。
  重整企业可申请“信用保护”,助力市场主体“软着陆”。根据新规,处于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的企业,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向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暂时屏蔽企业相关失信信息,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避免因历史失信记录影响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助力企业顺利完成重组、恢复经营能力。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分类处置”,破解“修复难”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修复难”问题,我省出台“分类处置”机制。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转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存量企业,实施差异化处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5年的企业,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移出名单并停止公示;不满5年的企业,则恢复至原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由原列入部门跟踪监管,引导企业通过履行义务重塑信用。
  信用修复“全网通办”,跨省业务实现“数据多跑路”。为解决企业异地修复“多头跑、重复报”的痛点,我省实现信用修复“跨省通办”。企业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即可“一键获取”自身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违法失信信息,并“一键申请”信用修复。依托全国统一平台与跨省数据传输通道,企业可异地提交申请、异地办结修复,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同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间的修复结果每日共享机制,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站与“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的修复结果互认共享,从根本上解决“多头修复”困局。
  流程再造提效率,修复时限压缩50%。新政对信用修复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大幅压缩办理时限:移出经营异常名录4个工作日办结;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个工作日办结。此外,整改报告书、培训记录等非必要材料也取消强制要求,真正实现“减证便民”。
  此外,我省还推出“精准提醒服务”,在违法失信主体满足信用修复时限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发送短信等方式,精准推送修复提醒信息,避免企业因不知情而错过修复时机。
  试点创新模式,打造“山西经验”。在太原市试点首次年报失信补报并联修复、修复材料“三书合一”“加速度”办结等创新模式。在转型综改示范区探索跨园区信用修复、“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等机制。允许企业在不同园区间迁移时,同步转移信用记录并继续修复;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欠缺的修复申请,先予受理并办理,企业后续补交材料即可。
  信用是经营主体的“第二身份证”,修复机制的优化不仅关乎企业生存发展,更影响整体市场环境的公平与活力。此次新规中的政策组合拳,直击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堵点、难点,通过流程再造、数据赋能和服务升级,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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