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三晋交通

吕梁支队:行政执法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本报讯 近日,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吕梁支队印发《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的印发实施,标志着吕梁支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又上新台阶。
  该《细则》规定:一是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证据先行保存登记、行政强制、处罚告知与送达等执法活动时,必须全程不间断开启记录仪;二是细化记录仪佩戴位置、开启时机、摄录内容标准(清晰记录执法对象、环境、关键环节)、信息完整录入等操作规范,制定了更具操作性的使用指引,确保关键证据有效固定;三是对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资料的存储、调阅、移交流程等明确管理责任,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四是对不当使用记录仪或不规范管理记录仪音像资料等违反《细则》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责任追究办法。吕梁支队将通过培训考核、知识竞赛等方式,确保《细则》入脑入心、落地见效,以制度赋能推动阳光执法、公正执法。 (问晓军 慕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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