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我省拟废止458项省级地方标准

因技术更新被替代的数量达169项

  本报讯(记者王星玮)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第一批拟废止省级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拟对458项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标准予以废止,涉及工业、农业、文旅、应急管理等多个领域。
  在拟废止的标准中,因技术更新被替代的数量最多达169项,包括《甲醇燃料调配规范》(DB14/T 1066—2015)、《锅炉用甲醇燃料储供设施技术条件》(DB14/T 1734—2018)等将被2025版新标准替代;《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DB14/T 1736—2018)、《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服务规范》(DB14/T 1737—2018)等将由2024版标准替代。
  23项标准因与现行政策或职能调整不符,由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提出废止。例如,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议废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DB14/T 2256—2021)、省公安厅建议废止《车架号码无损检验方法》(DB14/T 1760—201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议废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范》(DB14/T 2250—2020)。
  另有104项标准因未按期完成修订被纳入废止清单,包括《保模一体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通用技术条件》(DB14/T 1754—2018),其应完成修订时限为2025年2月28日。此外,162项标准因未按时提交实施情况报告,被视为未有效组织实施,涉及农业农村、文旅、应急管理等领域。
  《通告》要求,即日起至8月29日,社会各界可通过书面或邮件形式提出异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个人反馈需本人签字。邮寄地址为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标准管理处,电子邮箱:Biaozhunhua9001@163.com(邮寄信封注明“第一批拟废止地方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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