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法治天地

“1+N”衍生出多少可能

——太原市晋源区法院法官进站活动掠影

  “法院+代表”“法院+调解员”“法院+政协委员”……“1+N”到底有多少种可能?
  近日,太原市晋源区法院“三官一师一员”进代表联络站活动在晋源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举行。在活动现场,你会找到多个答案。

“今天出了这个门,你们还要好好共事”

  “当时说的好好的,过后又反悔带着家属来我店里闹,即使让我退钱,也得是她先道歉!”近期,在晋源区某农资市场园区发生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将张某停放中的奔驰牌轿车碰撞,造成后车受损。双方当场经协商,王某于事故当日即向张某支付了3万元修车费,张某向王某出具了收条。过了一个月,王某反悔,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其修车费用3万元。在法官进站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谁也不肯让步。
  晋源法院立案庭法官任慧慧说:“这件案子看似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金额小,但涉及民生问题,双方同在一个市场,抬头不见低头见,彼此交恶也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必须从源头上尽快化解。”
  为此,任慧慧法官邀请晋源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武俊喜,共同采用“法官+调解员”的解纷模式,运用晋源法院调解工作中总结出的“听、辨、引、调”四步工作法,在面对面交流中让大家卸下“心防”,敞开了倒苦水。
  “法官您有所不知,王某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她当时完全是因为碰坏了别人的名牌车导致产生恐惧害怕的心理,才糊里糊涂地当场支付了人家3万元,赔付之后实则产生了较大经济负担,希望在法官的调解下,适当减少赔付金额”,王某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张某听到后激动地说:“明明说好的赔付3万元,现在一上来就让我全退,我接受不了,我还想跟她要车辆贬值费呢!”
  了解到双方的真实诉求后,任慧慧法官和武俊喜调解员及时梳理了主要矛盾点,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头给双方做工作。调解员武俊喜敏锐地捕捉到王某从执意要求全部退还修车费到可以退还一部分费用的动摇想法后,真诚地说:“咱们实事求是地讲,你确实不小心碰了人家的车并且造成了损失,换做是谁都不会同意全部退还。张某后续修车的13500元支出凭证你也认可,当务之急是快点把应退还的钱要回来,你再好好想一想。”
  针对被告坚决不退还修车费甚至要求支付车辆贬值费的意见,任慧慧向其说明了车辆贬值费的主张需依据相关鉴定结论,并解释了鉴定的成本投入及相关风险,接着循循善诱:“咱们作为大企业家,胸怀广大格局,综合客观事实及公平原则,你修车实际支出的13500元和修车期间产生的替代交通费1500元,我们帮你做做原告的工作,双方各退一步,看看能不能以你退还王某15000元解决案涉纠纷?”
  在多重释法明理下,张某最终放弃原先咬定绝不退款的态度,转而表示愿意作出让步,王某亦承诺绝不再去张某店里滋事,双方当着代表委员的面签署了调解协议,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以法官进站联动机制,让纷繁复杂的纠纷宜解而“和”,让美丽晋源的法治成色更足。

劳务纠纷执行 一头连“小家”、一头连“民企”

  “我是家里唯一一个能挣钱的人。我也知道老板不容易,但是我不想连累家人,拖欠了这么久了,能不能给个交代?”董某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靠在工厂里做修车工养活一家老小。然而,2025年5月,董某在为山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车队的车辆进行修理之后,却迟迟未等到应有的16550元劳务报酬。工厂负责人曹某濒临破产,赔付能力难以保障。
  “刘法官,之前您也联系我过多次,并非不想履行,实在是企业周转困难。您也清楚,山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咱们法院不止一起案子,现在想还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而且原告在索要工资不成后,还扣押了我们公司的轮胎来抵债呢”。被执行人代理律师表示。“我扣轮胎是因为你们耍无赖,你只要还了钱,随时把轮胎拉走”,原告情绪激动地说。
  一边要尽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帮他尽快讨回血汗钱;另一边要从实际状况出发,考虑到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案件圆满执行的同时能够依法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眼看局面愈演愈烈,刘璐法官将被执行人代理律师先请出调解室,开始做董某的工作:“我很理解你的心情,实事求是说,你扣了对方的轮胎,这个按照市场价可以折抵2400元。至于剩余的还款部分,现在企业经营确实有困难,今天能否考虑让让步,今天先让对方偿还一部分,剩余的分期还给你,这个方案能接受吗?”“刘法官,为着我的事情,前前后后您接待了我多少回,您是真想帮咱解决问题的。冲这一点,我都听您的,只要能要回我的钱。”董某爽快表示。
  接下来,刘璐又开始向被执行人代理律师了解情况。“审判是公正的,要兼顾双方当事人。但作为执行法官,我必须坚定地站在申请执行人这一方。我也理解一分钱逼倒英雄汉的难处,但是咱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作为代理律师,请你立即联系曹某某,今天先行给付申请执行人一部分,剩下的钱按月分期结清。当着这么多领导和乡亲的面,给申请执行人一个说法。”。在“三官一师一员”进代表联络站活动现场,刘璐向被执行人代理律师语重心长说道。
  在一次次协商中,协商当面给付的数额一再提高,从最初的1000元到最终达成调解,曹某某同意现场支付4000元劳务报酬,剩余部分按每月2000元还清。调解完成后,执行人董某看着到账的欠款,面向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晋源法院通过面对面、背对背多重调解形式,推进劳务纠纷执行快速高效、实质化解,成为破解劳务纠纷的“安心密码”。
  那么,“1+N”到底有多少种可能?“三官一师一员”进站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有无数可能。在一次次定分止争中,把人大代表、交调委、工会等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了人民法院和群众需求的“双向奔赴”,实现法结与心结双解。抬眼望去,新时代的好“枫景”早已融入这片俊美厚重的土地,法治之光让老百姓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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