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晋中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口罩”解决餐饮卫生大问题

  本报讯(见习记者高皓月)8月18日,记者从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的《晋中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规定》不设目录章节,高度凝练为八条,是晋中市获准地方立法权以来条文最精炼的一件法规,是“小切口”立法理念的又一次探索实践。
  精准界定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晋中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涵盖了酒店、餐馆、烘焙店、饮品店、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和集中用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经营主体。同时,科学界定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范围,确保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责任主体及要求。佩戴口罩的要求是遮住口鼻,目的是阻挡飞沫传播。《规定》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履行管理责任,免费提供清洁的口罩;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佩戴清洁口罩并遮住口鼻。
  规定多部门协同监管。《规定》第四条确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明晰了乡镇、街道的基层配合职责,构建了横向贯通、纵深落地的监管体系。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定》明确餐饮行业协会和其他餐饮协会需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遵守本规定,推动行业自我规范,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协同治理。
  完善公众监督机制。《规定》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规定》。
  合理设定处罚。《规定》第七条以“教育引导+刚性约束”为原则,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对屡教不改者才施以罚款惩戒。《规定》将处罚对象明确为餐饮服务提供者而非从业人员,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又彰显人性化执法理念。《晋中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晋中市在规范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源头防控、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上又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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