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建立“9+N”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政府、部门、基层联动监管长效机制。
实现“九小”向“9+N”小场所全覆盖。《实施意见》将监管覆盖面从原有的“九小”场所拓展至25类小生产经营场所、小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覆盖社会面现存各类小场所类型,且首次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将各类小场所界定标准予以明确。同时,考虑到新兴业态的出现,也保留了各地可结合实际细化明确小场所类型的表述。
注重压实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将场所主体责任作为最首要的环节,明确了小场所应当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保持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同时,注重运用物防技防手段,提出要在小场所积极应用简易喷淋系统、独立式感烟探测火灾报警器、“一键报警”装置等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此外,《实施意见》还建立了隐患分级分类整改机制,明确省消安委牵头搭建信息化平台。同时,加强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据江西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