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3版:法边馀墨

“三点”“四思”淬亮色

——在阳泉法院2025年度综合研究素能提升培训班讲座(摘要)

  • 杨帆摄

  •   所有可称之为好文章的文字都有“可看”之处,此即该文章的亮点。文章的精华、文章的风采、文章的气场来自亮色、闪光的文字,辞藻句式有吸引人眼球为之眩目的一抹神光。
      写作调研文章和理论文章,第一选题目要从热点切入;第二是选准热点题目后,要深入讨论问题的焦点,即要害之处;第三要凸显亮点,言别人所未言,提出新观点、新看法,在某一方面、某一点的论述中要有创新性。
      所谓热点,自然是时下社会、舆论、公众以及业界、学术界“集中关注、集中火力”热烈讨论、评论探究的问题、议题或现象。切入热点更需要选好角度、选“刁”视角,切忌与人雷同或相近。
      深入焦点是一篇文章的核心与灵魂。热点和焦点看似重叠,实则殊异。热点问题,就是事物的主要矛盾;而焦点问题,则是主要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即热点里面再抓住关键的一面,就叫抓住了焦点。
      怎样才能敏锐发现社会或业界的热点并抓住其焦点进行研究探讨呢?这就需要深刻的思想、深邃的思维、深入的思考和深度的思辨。有思想、有思维、有思考、有思辨,这些又从哪里来的呢?我认为应来自法律人对人民群众求公正、盼正义的强烈需求的深切关注、深度同情和深沉回应。如果你对老百姓痛彻骨髓的问题毫不关心、不了解、不关注,很难想象你在研究中能深切地关注到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非常需要回答的问题。
      对焦点问题的研究必须要把占有的材料资源挖掘穷尽,对自己能够推论和想象到的方面要充分调动思维,只要言之有据、论之有理、述之有物,能深入展开论述七、八项就不要浅尝辄止地分析三、五条,深研细究才能成就令人信服的好文章。
      如同原子里面有原子核和电子一样,文章焦点里面又有难点、痛点、争点。
      亮点即是文章的创新之处。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我们总有可能在探究问题的某个侧面、某一点上,提出一些具有自己独创性的认识、独特看法和具有新颖性、前瞻性的观点,且应发挥所在的省情、市情和县、区情特色优势,提出具有本地特色、彰显本地实情的东西。
      凸现亮点、创新观点需在多看相关材料的定论和观点基础上,进行缜密思考,通过横向和纵向理论联系、分析、比较,更注重对实践当中事例、案例的综合分析、提炼特征,开动自己“深邃的思维”、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深度的思辨”,逐步“思”出“想”出属于自己的新看法新观点。
      法院调研文章和审判业务论文如何才能实现创新?其源泉和动力在哪里?我认为需注重四点:一是要使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在的说法叫“如我所诉”,真正把打官司的民众“换作己身”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二是要紧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提高法院审判质效的“新质审判力”;三是要注意研究时代前端新科技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和介入、引入;四是注重培实筑牢法学基本理论,注重思维的联想、拓展和求新求异的推理、推论、推想以及多重领域论据论点的组合、融合、糅合能力,孜孜以求调研学术方面达致“思想深广、思考深入、思维深邃、思辨深刻”。
      提出“新质审判力”研究,并不是空洞概念。当今人工智能比如DeepSeek,其模型不断迭代,可以按你喂给的资料信息和精准指令写出特定法律文书来。但是,还需要我们法官和研究人员以自己丰厚个案案情材料和接地气调研资料,来对它的“初级产品、模式产品或说‘冷血产品’”进行符合情理、切合实际、融合民情、糅合人性(即人性化)的修正、修改、完善。人工智能的东西如何为我们审判案件精准地用好、用科学、用精彩?人工智能和法官的智慧与能力这两方面如何结合好?这是“新质审判力”所应探究的重要内容。
      我对民愤提出创新定义是:民愤是社会公众出于天性良善心、率直正义感,对某些刑事案件身份特殊的被告人、弱势被害人或被告人、特殊犯罪方式、手段等,所产生极为愤慨的激奋心理、情绪,先由人们街谈巷议再经新闻媒体网络等喷涌爆发,强烈要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重或者从轻判处刑罚的社会性、群体性企望、吁请、呼声。民愤现象在中国封建社会、在近、现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都多次发生过,当时司法机关应民愤所求而作出裁判或改判的案件,其善可陈者屡屡。当代社会呈现社情民意的现代化媒体全方位覆盖,使某些地域性或全国性案件,所引发的民愤现象更显现出撼山动岳力量。
      民愤基本上可分为对被告人愤恨和对其同情两种。依法办案同时也注重考虑民愤问题,对被害人有过错案件考虑其酌定情节,对维护社会稳定可起到积极作用。比如十多年前某地歌厅一女服务员在受到某乡镇公职人员强行拉扯要求陪其洗浴的不法侵害情况下,用水果刀将其伤害致死案件,最后法院以被告人具有防卫过当情节和限定行为能力并投案自首的法定减轻情节为由判处其免刑,此案在网上引发的对被告人强烈同情、对被害人严重至极的“过错”极为愤慨的“民愤”,不能不说对法院减轻判决起了非常大作用。
      为此我们对构建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机制提出“创建人民观审制”和“设立民间观察员”两项独创性设想和建议。人民法院要实现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高度重视民意,认真对待民意,裁决尊重民意,经常回应民意,可实质性创建人民观审制(或称之为公众听审制,公众参审制,公众议审制),这是保障司法机关吸纳民意常态化的重要方式、路径和渠道。人民观审制依一定程序遴选普通民众担任观审员,在涉及死刑、无期徒刑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在本区域内引起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中,与法官一同坐于审判区,全程参与对案件事实与证据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可以和法官讨论案情,表达意见,但是没有裁判权(其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不纳入合议庭评议意见中),案件仍由专业法官裁判,只是法官裁判时应考量多数观审员意见。对于一般案件,可由合议庭评估决定是否采纳观审员观审意见;对于社会影响比较强烈的重大案件,由案件主审人和合议庭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再由院评估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采纳或者采纳多少观审员的意见。裁判文书中对人民观审员意见采纳与否及理由应当作出必要说明:从法律精神、法律思想,以及情理方面作出分析、阐释。这一点,国外一些好的做法,我们不妨“拿来主义”。
      什么是好的理论文章?除了有新义理和阐述外,还应该有“透彻”的理论。恩格斯评论《资本论》时说,“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现代全部社会体系所赖以旋转的轴心,而这种说明之透彻和精辟,只有一个德国人才能做到——这个人就是马克思”。我们判断一篇理论文章好不好,一个重要标杆是:透彻不透彻,要义是看透、想透、说透。看透,就是洞彻客观对象及其关系。宋代张载曾言:须透彻所从来,乃不眩惑。看透了,澄明了,自然不眩惑。
      想透,就是想明白、想得深。思想家是“想透家”,不想透不罢休的人。何谓想透?毛泽东给出明确答案就是有的放矢,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说透,就是说清楚,说明白,让人一听就茅塞顿开。一看就豁然开朗,从茫然或知其然到以为然、深以为然。(作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张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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