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中秋国庆严打“天价”乱象

最高罚款500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星玮)9月19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维护2025年中秋国庆假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对景区门票、住宿餐饮、商品零售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严打“天价”月饼、捆绑销售、模糊标价等乱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过节。
  《通告》针对景区门票价格乱象划出多条“红线”,景区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票中票,不得将门票与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同一景区不同游览场所的合并门票价格不得高于单项门票之和,且需公示单项价格供游客自主选择;不得区别对待本地与外地游客,或借特殊群体优惠政策变相涨价。此外,宗教场所的香烛等用品需明码标价,严防“天价香”现象。
  《通告》明确,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须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需标明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服务需公示项目、内容及计价方法。严禁采取“低标高结”“虚假折价”等手段,餐饮场所菜单标价不得缩小计价单位字体或隐藏信息,不得以“时价”“面议”误导消费者,杜绝“两套菜单”欺诈行为。
  月饼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品成整治重点。为遏制“天价”月饼反弹,《通告》重申经营者不得通过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等方式变相提价。同时,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需做好粮油肉蛋奶等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参与促销活动的商家不得“先涨价后打折”或拒不履行价格承诺。预付卡消费领域也被纳入监管,要求经营者按约定提供服务,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或任意加价。
  客运、出租车、网约车、铁路、航空等单位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项目需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需落实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停车场、充电设施等经营单位需公示收费标准,严禁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费用。
  违法成本大幅提高,最高罚500万元。根据《通告》,经营者若不执行政府定价最高可罚200万元,价格串通最高罚500万元,哄抬价格最高罚300万元,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节假日期间持续巡查,对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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