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3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便捷性,我省已全面开通“医保钱包”功能。这一举措打破了医保个人账户的地域限制,实现了近亲属之间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使用,为参保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医保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与个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相关联。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功能,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账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医保钱包,用于就医购药结算,实现近亲属之间(含跨省)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
过去,医保个人账户实现了省内共济,如果参保人和家人不在同一个省份参保,是无法共济的。如今,通过“医保钱包”这一难题得到了解决。只要家人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参保人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目前,医保钱包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服务,点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查询当前已开通医保钱包支付的定点医药机构。(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