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餐桌上往往都是大鱼大肉,但我今日却意外吃了一块再寻常不过的红薯,突然对这种食品发生兴趣。红薯又称番薯,经查史,方知红薯原产于南美洲,是一种高产而适应性强的粮食作物。在中国南方,有“一造番薯半年粮”的说法,其根、茎、叶也可作优良的饲料;番薯还可入药用,其抑癌率为98.7%。
明朝嘉靖年间,福建长乐人陈振龙下南洋入吕宋(今菲律宾)经商期间,发现当地农民种植并食用红薯。鉴于红薯的种种优势,陈氏非常想把它引入中国以解荒年粮食短缺问题,但当时把红薯从美洲引入吕宋的西班牙统治者却不允许其出口。为了把红薯引入中国,陈振龙用“偷”的办法,不惜几次挨打,最终把红薯藤编入一根绳子中带入国内,并在福建试种成功,后大面积种植,解决了福建乃至全国经常存在的粮荒问题。功劳何其大焉!故国人将其尊称为“红薯之父”。为纪念他冒险巧偷红薯引入中国的壮举,特赋诗致敬:
一
明季闽荒岁不收,
饿殍遍野风悲秋。
陈氏振龙怀忧戚,
泛海西寻救时谋。
二
渡洋远至吕宋地,
忽见薯蔓覆田畴。
叶茂茎肥藏沃土,
一餐可解十日愁。
三
心窃喜之思引种,
番人守护若防囚。
竟取藤苗编绳中,
巧偷薯种越沧流。
四
归乡急向园畦种,
灌溉守护急连轴。
数月新薯盈陇亩,
蒸煨香溢解民忧。
五
从此灾年少饿殍,
薯苗万垄遍闽州。
至今仓廪丰穰日,
犹念振龙为民偷。
作者单位: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陈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