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福建省委网信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非法金融中介风险。
近期,一些组织和个人以牟利为目的,打着“债务减免”“征信修复”“快速审批”“全额退保”等幌子,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宣传揽客,利用部分消费者金融知识相对欠缺、信息获取渠道相对有限的弱点,谎称提供相关服务,实际实施不正当反催收、恶意逃废债务、非法代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行为。
非法金融中介往往以法律咨询、信息咨询、金融科技等由头,通过电话、短信、网站、社交公众号、APP等渠道,承诺为消费者减免贷款或信用卡息费、提供贷款申请特殊通道、提高保险退保金额或理赔金额,实则通过伪造虚假材料、设置合同陷阱、发起虚假投诉举报诉讼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骗取贷款、保险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实现获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上述非法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失去保险保障,加重消费者经济负担。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首先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或官网等投诉渠道客观反映诉求,与金融机构协商和解;其次可以拨打福建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全省统一服务热线968133,请专业人员帮助调解争议和纠纷;也可以通过监管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包括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证券期货投资者维权热线12386、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反映诉求,或寻求司法途径依法解决合同纠纷。
金融机构应当以消费者实际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金融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从业人员诚实守信教育,增强诚信经营管理理念,切实完善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产品合规性、消保审查、适当性管理和可回溯管理,规范产品销售、营销宣传、信息披露、贷款催收、理赔退保等业务行为,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高效解决金融消费者合理诉求,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内容;发现相关网络平台或网络账号涉金融领域非法中介违法和不良信息,可依法向网信部门举报,网信部门将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意见依法依规处置。严厉打击涉金融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部分非法金融中介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