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强调:“完善执行权运行监督制度,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
切实解决执行难,如何在完善执行权运行监督制度上见真章、提质效?
面临查人找物难、执行处置环节多、处理流程复杂、协调配合难度大等难题,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思路、方法、机制,持续增强执行监督合力和实效,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同时也为落实《意见》有关执行领域改革部署积累了更多有益实践经验。
2024年以来,太原两级法院执结案件15.5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46.96亿元,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自动履行率等同比提升,终本案件、平均办案用时同比下降,执行工作态势发生了明显变化。
执行质效持续向好,充分印证了太原法院全方位执行监督体系的生命力。
24小时在线的执行110
今年4月的一天,太原中院执行110值班室电话响起。
“你好,这里是太原中院执行110。”
“我要投诉某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消极执行,案子这么长时间了一直不推进……”
执行110收到投诉后及时转交执行局信访组,经核查: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标的额16.05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且失联,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搁置,但执行法官一直在多方查询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
了解情况后,太原中院执行局立即督促该院加大执行力度,共商“破局”路径。近日,执行110值班人员进行了回访,经申请执行人提供最新财产线索,该案已执行回11.24万元,剩余款项仍在继续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也对执行法官的工作表示理解和认可。
2023年6月,太原中院设立执行110,每天安排一名执行法官、一名执行助理、四名法警全天候待勤,提供24小时接线服务。
太原中院执行局局长邢如灏介绍:“执行110兼具联系执行法官、咨询、投诉等功能,当事人可以拨打电话反映消极执行、慢执行及违纪违法等情况,值班人员接听、登记后,当天转交执行局信访组核查处理或督促基层法院执行,并定期回访。”
同时,申请执行人或知情人员可随时拨打执行110的电话,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将立即甄别并第一时间出警处置案件。
今年7月8日晚,执行110值班室接到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打来的举报电话:“我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即将坐飞机从武汉回太原,0点05分落地……”
执行法官程键第一时间与机场公安联系,5分钟后,执行法官、执行助理、司法警察全部到位,向太原武宿国际机场赶去。
李某没有想到自己的踪迹会被发现,更没想到多年前的旧案,在承办法官已退休、案件已终本的情况下,法院还会追着不放。被带回法院后,李某主动申报隐匿的房产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截至今年10月17日,执行110开通以来,共接听电话1.6万余次,出警1233次,出警后当场履行225件,和解667件,处理举报投诉41次。
“我们通过执行110,加大执行行为和执行环节的公开力度,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邢如灏说。
交叉执行的“鲶鱼效应”
2024年9月,一起多年未能执行到位的村委会借款合同纠纷案,摆在了太原中院执行法官黄正杰的案头。
这是某基层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某村委会需要履行近6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执行干警到银行扣划其在财政局账户的存款时,相关部门、银行总以各种理由干预、拖延执行。几年时间里,执行干警在数十个部门间往返奔波,案件推进十分缓慢。
太原中院执行局在调研时发现这一情况,依法将该案提级执行,在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下,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在财政局账户的存款,返还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长达七年的积案顺利执结。
随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被“激活”,受到权力、人情、关系等因素制约而出现的“执行难”,有了交叉执行这一新的解题思路。
太原中院定期研判,对被执行人主体特殊、外部干扰大的案件,以及长期未结、信访案件,依法提级执行或者指定到具有优势的同级法院办理,有效排除非法干预执行、阻碍执行,遏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并且全程指导督促,确保件件取得实效。
交叉执行是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自2021年开展提级执行以来,太原中院每年提级3000余件案件,60%的“骨头案”得到实质化解。2024年以来,太原法院交叉执行5033件案件,执结3892件,执行到位金额12.26亿元,人民群众关心的一批难案、积案得到化解。
交叉执行既是一种有效的办案方式,也是加强执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太原中院充分释放交叉执行效能,减少权力、关系、人情干扰,促进执行监督落到实处。
太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顺军介绍:“我们通过提级、指定执行等,能够发现原执行法院或者原承办人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乃至执行不廉等问题,配套采用追责问责机制,不断提升执行办案规范化水平。”
专业监督成为“破局”利刃
很长一段时间,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冯韶林都颇为苦恼。
2024年4月,被执行人星宸公司(化名)合同纠纷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线下调查,均未发现星宸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星宸公司向法院提供了财产申报表、账册等资料,同时表示:“公司现在账户没钱,库存商品滞销,也没有市场价值。”
冯韶林曾两次参加太原中院组织的执行干警财务知识培训,但面对几张记账凭证复印件、一摞混乱的手写账本,对星宸公司是否存在转移财产行为,还是有些拿不准。
如何才能查清楚星宸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冯韶林想到了太原法院聘请的财务调查员。
2023年12月、2025年4月,太原法院分两批面向社会公开聘请财务调查员,30名注册会计师、经济师受聘,在涉企执行案件中为法官提供财务调查方面的专业建议。
经委托财务调查员进行调查,法院发现星宸公司财产状况与其申报严重不符:其库存商品价值远远大于向法院申报的财产价值;公司及其全资股东与其他六个关联公司存在财务混同;公司以客户债权30余万元抵顶其他公司债务……
财务调查员抽丝剥茧,发现星宸公司存在隐匿、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其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晋源区法院依法将星宸公司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被执行公司运营‘风生水起’,账上却没钱。”
“签署了和解协议,却推说资金周转困难不履行。”
“信用惩戒措施都用上了,钱还是执行不回。”
……
如何让“影子账”无处藏身?财务调查员的专业监督成为“破局”利刃。
财务调查员专业研究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等问题,如果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财产、抽逃出资、虚假出账、账外循环等手段规避执行,法院借助财务调查员的专业调查,能够有效查实被执行人的明账、暗账、虚账,真实反映其财产状况。
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太原法院对158件执行案件进行了财务调查,执行财产8亿余元。
“联动﹢数据”赋能流程监督
“以前,平均每天都有60多份材料要去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控,按照双人双证要求,需要120余人次前往办理……”谈起财产查控慢、效率低的问题,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江涛深有体会。
如何避免扎堆查控、重复查控,破解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2023年7月,太原中院执行局成立集约查控组,在全市法院展开执行事务集约化查控体系建设,实现财产高效查控。
“以前查控需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跑,现在我们只需要在内网向中院提交信息,中院就会统一查控并在规定时间回复,为基层执行法官减轻了负担。”赵江涛说。
集约查控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基层执行法官日复一日跑各部门查控的奔忙不复存在,人力资源向办案核心工作聚合发力。自2023年7月实行集约查控以来,共办理查控事项12.01万件。
太原中院借助“总对总”“天眼查”线上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以及被执行企业关联公司、风险评估、股东股权等信息,通过线下对理财、公积金、现场、环境、财务等进行调查,全方位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
此外,太原中院在缩短查控周期、完善查控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尝试。比如,与社保局建立了网络办公机制进行材料查询和流转,90%以上社保查询一次都不用跑。
在一场场“破”与“立”的淬炼中,太原中院赋予完善执行权运行监督改革新的内涵,解锁了“最后一公里”的进阶密码——
充分发挥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指导作用,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情况随时抽选、随时调度、定期督导;
设立执行服务中心,推广智慧执行APP,畅通当事人沟通、监督渠道;
运用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专业力量,对执行案款的收存管发情况大起底,系统排查、整改案款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执行案件审限管理制度,将执行案件、执行异议案件审限纳入院庭长三级留痕监督,压实监督管理责任;
依托信息化平台,对太原法院执行案件关键节点“一键监管”,实现对执行行为的提醒、留痕、倒查和监督;
……
今年7月28日,太原中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执行机构现有执行裁决庭、执行监督处、执行指挥处以及5个执行庭,深化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改革“一人包案到底”办案模式,健全执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实现制度闭环、分权监督。
白婕 薛思洋 张宏
据2025年10月23日《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