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天地

清徐法院:下好涉军审判“五步棋” 谱写军民融合新篇章

  近三年来,清徐法院共受理涉军案件18件,审结14件,调撤率71.4%,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1个月,累计开展实地勘察23次,组织各类调解座谈会17场,切实将涉军审判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下好“庭前勘察”先手棋
夯实事实认定基础

  庭前勘察是查明涉军案件事实的重要基石,尤其是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或特定标的物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现场勘验要到位。全方位开展实地勘察。在今年受理的解放军某部队与山西某养殖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针对养殖场封闭管理的特殊性,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勘测,在严守防疫规定的前提下,高效完成了现场取证。二是证据固定要到位。通过拍照录像、绘制勘验图等方式完整纪录现场情况。在解放军某单位与张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借助现场勘察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土地现状测绘图,发现因土地四至不明导致的实际土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出入较大等问题。三是询问调查要到位。在现场分别听取各方对标的物的历史沿革、四至范围、使用现状、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的陈述,制作详细询问笔录。

下好“实质化解”关键棋
推动矛盾案结事了

  一是建立专业审判团队。选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建专门团队,推行“类案专审”,并强化“类案专审团队沟通协调+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委会决议”的多重监督,统一裁判尺度。二是用好多元解纷机制。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针对重大复杂涉军案件主动搭建协商平台。通过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织多轮磋商谈判等方式,推进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有序化解矛盾点,实现军地共赢。三是创新纠纷化解模式。充分发挥司法引导作用,在查明事实基础上推动当事人着眼长远利益,促成军地双方建立新型合作框架,切实维护军地关系和谐稳定。法院审理的解放军某单位与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涉及部队、地方、企业及职工等各方权益、利益,在该案件已经过审委会决议即将下判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仍未放弃调解,主动协调引入第三方公司,并联动地方政府、县武装部等多方力量进行协商调解。经过连续2天、3轮的艰苦磋商,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新的合作协议。

下好“柔性执行”平衡棋
彰显司法温度力度

  在涉军案件执行中,清徐法院兼顾国防利益与个体权益,引入“腾退柔性缓冲期”机制。对于确需腾退、拆除的案件,在依法判决支持部队诉求的同时,综合考虑搬迁安置等实际困难和国防利益时效要求,在判决或执行阶段给予合理宽限期,临时性建筑物给予1-3个月缓冲期,永久性建筑物根据实际评估情况延长至6个月及以上。在解放军某单位与张某某一案中,判决由张某某拆除其在案涉土地上新建的临时性建筑的同时,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给予其1个月的腾退缓冲期。在执行过程中,注意同步评估风险,制定紧急预案,随时跟进案件履行进度。适用“腾退柔性缓冲期”机制,既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地方经济和个人生计的冲击,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好“军地协同”联动棋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涉军纠纷案件往往超越司法范畴。清徐法院主动“走出去”,与地方党委政府、部队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积极构建“军地联动、府院协同”的多元共治格局,与部队、政府建立日常信息联络机制。在遇到法律关系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的“骨头案”时,提前准备材料,邀请部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人员等共同研判,寻求更贴合实际、更能兼顾各方利益的“最优解”。
  在审理涉及解放军某单位农副业基地的五起租赁纠纷“系列”案件时,法院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调取案涉地块历史档案、地籍资料10余份。在掌握详实书面材料后,法院组织军地双方详细沟通历史规划、梳理土地沿革,为案件公正审理夯实基础。

下好“判后回访”长远棋
延伸司法服务链条

  清徐法院注重涉军纠纷的前端预防与后端治理,完善判后跟踪回访机制。对重大案件、调解结案但履行期较长的案件定期回访,确保纠纷真正案结事了;对案件中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向部队单位反映,提示风险、加强管理,并跟踪建议落实情况。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出租土地现状不清、合同履行缺乏监管、违规建造永久性建筑等共性问题,法院向解放军某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严格落实“停偿”要求,加强土地监管,确保平稳过渡。目前,解放军某单位正在积极处理后续问题。通过建立案件台账、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由审判、执行部门积极与部队相关单位联动,共同巩固办案成果,有效降低后续诉讼风险,完善涉军纠纷前端预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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