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迎泽副刊

文明史研究的别样视角

——关于王永勤《红枣与中华文明》

  • 《红枣与中华文明》封面及封底

  •   王永勤出版了一本研究中华文明的著作,叫《红枣与中华文明》。单从书名来看就很新鲜。不过,对于王永勤我了解不多。注意到他主要是因为这本书。他并不是一个在学术部门工作的专业研究者。研究是他的爱好,是工作之余的事业。仅这一点就不容易,让人尊敬。现在,这本书出版了,他的研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关于文明史研究的著作很多。但从一种植物的角度来研究还是很少见的。而《红枣与中华文明》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从某种具体的植物形态来切入文明史。也许,这种研究为我们进一步深入到文明形态的内里有很多启发,无疑为我们了解文明的演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也是很有意义的,至少拓展了研究的方法。大致来看,王永勤有比较广泛的文化积累。首先是对红枣的生长、品性、功用等有深入地研究。其次,他查阅了大量的文献典籍,对红枣及文明形态,主要是中华文明的演变有较为深入地了解。再次,他也非常关注考古研究的成果,能够把考古研究与课题的研究结合起来。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他对民俗、民间文化也有很多的积累。诸多方面的综合使王永勤有可能把红枣与中华文明的关系梳理出来。这是很不容易的。
      按照植物生长演化的规律来看,有相关野生种群分布的地区就可以推断这一地域是某一栽培物种的原产地。如太行山区生长有大量的俗称“狗尾巴草”的野生植物,可以佐证由其演化而来的粟类植物的原生地在太行山一带。考古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太行山脉沿线正是粟作植物的原生地。王永勤认为,酸枣是枣类植物的野生种,是枣的“前身”。所以,对酸枣生态的考察可以发现红枣的生长情况。在这部著作中,王永勤首先考察了酸枣生长的自然地理条件,指出酸枣这一植物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黄河流域、吕梁山、五台山、太行山等山区。由此,王永勤认为酸枣这种野生植物的生长地带应该就是红枣的原生地。“黄土高原黄河流域晋陕峡谷区、晋陕豫三角区、吕梁山、太行山等区域就是红枣的原产区”。他进一步分析了这一带的地理条件与红枣生长的关系,认为这一带的气候特点、地形和土壤特别适合红枣的生长,亦因此成为了酸枣的发源地与红枣的主产区。从地理的角度来看,这与中华民族的形成有着相同的特点。
      由此也就引出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这就是红枣,及其前生植物酸枣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如果难以说明其生长的最初时间就难以说明其与中华文明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史料的挖掘,以及考古研究的梳理,王永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酸枣是早于中华先民生存在黄土高原黄河流域原产区域的”。也就是说,在中华民族还没有形成之前,酸枣就已经出现在这片土地上了。红枣的前身酸枣比中华人类生存在这片区域要早。王永勤罗列了考古发掘中遗存的实证,如山西临县碛口发现的距今有一亿余年之远的酸枣植物化石,以及距今至少1200万年的山东临朐酸枣叶化石,由此推测在原产区域酸枣应该出现得更早。他强调在河南裴李岗遗址中还发现了枣核化石,浙江河姆渡遗址中也发现了酸枣果实,西安半坡遗址中发现了碳化枣核,浙江良渚遗址中也发现了酸枣植物等。就中华文明的萌生、形成而言,这些考古遗址中留存的文化现象非常重要。而关于枣元素文化遗存则可证明枣的生长、使用有着非常漫长的历史。尽管本人对考古研究多有学习,但还没有注意到这些遗址中存留的枣元素文化。可见作者研究之深入。与此同时,王永勤也从典籍的记载中发现了许多佐证。如《周书》中就有“燧人氏夏取枣杏之火”的记载。《诗经》中有“八月剥枣,十月获稻”的描写。这可说明在燧人氏时代,应该是还不能说明具体年代的远古时期就已经有枣及其树。至少在周时对枣,以及枣树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不过,相较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而言,周已经是非常晚近的时期了。但由此大致可以得出的推论是,在人类早期,特别是依靠采摘渔猎为生的时代,枣这种植物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食物了。
      中华文明至少在距今五千余年的时期已经形成。我们在距今约五千三百余年的良渚遗址中已经得到了文明形成的考古实证。不过很多人亦认为中华文明的形成应该更早。这还有待于更深入地研究。在中原的核心地区,与良渚文化出现的时间大致相近的时期内,双槐树遗址中的遗存也基本符合文明形成的条件。而更早的红山文化遗址中的遗存也可以看到文明的印痕。虽然我们还不能贸然判定这些文化现象已经满足了文明形成的基本条件,但至少可以说它们显示出了文明的火花。在文明形成的进程中,非常重要现象的是种植农业的出现。种植农业标志着生产力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社会财富的积累得到了快速提升,人的自主性、创造性更为突出,社会形态出现了不同于采摘渔猎时代的飞跃。正是由于种植农业的出现,使社会生产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量增加,社会管理的复杂性进一步显现,城市开始出现,分工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而催生了文明。在种植农业的发展中,最重要的是种什么、怎么种、在哪里种。考古研究已经发现了众多的稻作植物与粟作植物的遗存。一些遗存的规模非常大,是今天的人们难以想象的。如河北武安磁山遗址,距今约8000年左右。经过三次发掘发现了数百个储藏粟作植物的长方形窖穴。据研究者测量计算,其所存碳化的黍粟约14万斤。这与遗址中的其它遗存如石磨、石棒等构成了体现种植农业高度发达的文化面貌。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枣这种植物应该也进入了种植的阶段。但是,单纯就考古研究而言,目前可用的实证还不多。
      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能否认枣的存在。因为它一直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之中,并且是一种常见的生活现象。王永勤研究的重要性并不在于证明红枣在中华文明形成中的重要作用,而是为我们勾勒出了“枣”的文化现象及其意义。他爬罗剔抉、考史明经,从红枣的生长条件、神话传说、民俗民情,以及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五行学说、哲学范畴,乃至于加工制作、功用药效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梳理,力图说明红枣与中华文明之间的紧密关系,以构建一个以红枣为中心的文明世界。
      王永勤在书中提到了他的研究方法是“实物+文献+推理”。所谓“实物”,很可能是考古实证与红枣的生长使用等相关的物证。作者在书中介绍了这些现象。而“文献”则主要是指各类典籍,以及相关的神话与传说等。作者在论证过程中也大量地引用了相关的文献。而所谓的“推理”则是为弥补实物与文献的不足,依据实物与文献来进行的分析推论。也许,这是一个很好的实用的方法。就历史研究来看,影响比较大的有“二重证据法”与“三重证据法”之说。所谓“二重证据法”,一般认为是王国维先生首先提出来的,强调“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就是说在典籍文献的基础上,要与考古实证相结合。而“三重证据法”则是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的方法。由于论者研究的对象不同,所说也不尽一致,但主要强调要在应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结合研究者的调查材料,特别是口述史料与民间文化、民族学资料进行研究。某一地区关于某种文化现象在民间传播得比较广泛,说明这一地区与此种文化现象的关联性比较大。王永勤提出的方法与上述这些方法有相近或相似的地方。尽管他在论述中大量地使用了民间文化的资料,如民间传说、民俗等,但他关于研究的方法并未提及这一点,而是强调了“推理”。不过我们要注意到的是,推理是研究与论证的基本方法。在论证中进行“推理”是毫无疑问的。没有推理就得不出结论。所以推理是一种基本的论证能力。我以为作者这里所说的“推理”实际上指的是“推测”或“想象”。就是在文献与实物证据不够充分,但存在着某种事实的可能性时,就可以用“推理”来得出结论。这虽然不能说十分严谨,但似乎也存在着某种合理性。不过,目前来看,书中有很多地方的这种“推理”是比较简单的,或者说缺乏逻辑联系的。比如作者说“红枣文化长期浸染、化育中华民族形成了民族特有的精神和价值观”。这种表述就需要进一步推敲。在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进程中,肯定不可能否定或忽视红枣的作用——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作用。但中华民族的精神与价值观并不能说是红枣“浸染”“化育”的,而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这种实践并不只作用于红枣,而是作用于自然万物。中华民族的精神与价值观是中华民族与自然万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讨论红枣与中华文明之间的关系,强调红枣的重要性并不等于可以否定或忽略红枣之外其他存在事物的价值与意义。红枣可能是重要的,但却不是唯一的。实际上按照作者的“推理”也是很难得出这一结论的。在讨论某种文化现象与红枣的关系时,作者更多的是在介绍这一文化,而不是揭示这种文化现象与红枣之间应该具有的必然性联系。介绍多而论述少,现象多而必然性少,显然弱化了说服力。
      尽管《红枣与中华文明》这本书还存在着这些需要加强的问题,我还是认为它为文明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实例。在文明形成的进程中,有很多单一的物质产生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如书中反复提到的粟、稻等作物,还有诸如石、陶、铜、铁、玉,以及植物中的枣、栗、桃,动物中的猪、狗、羊、牛、马等,都可以参照这一视角进行研究。如此似可使文明史的研究进一步深化。

    杜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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