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我省启动民企“管理标杆”评选计划

  本报讯 近日,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印发《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办法》,标志着我省将通过科学评价体系和精准服务政策,培育一批管理先进、创新能力强的民营企业标杆。
  参评条件是:在山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制造业(C类)和服务业(F、G、H、I、L、M、N、O、P、Q、R类)且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民营企业。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无偷税漏税等违规经营行为,在信用中国、国家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无不良记录。企业党建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发展战略明确,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成效明显。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定,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据评价体系自测评分≥60分。
  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体系将根据制造业和服务业两类企业不同特点,设置两套评价指标体系,每个二级指标分数求和得出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总得分。
  据悉,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将加大服务力度,要加快构建“融资支持-产业对接-专业服务-帮扶保障-人才培育”五位一体的服务生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强化融资支持服务,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定期组织专项融资对接活动,向金融机构精准推荐优质企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要构建产业生态体系,搭建产业链对接平台,推动民营企业与国企、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要优化专业服务供给,充分发挥省级重点服务机构作用,为企业提供财税筹划、法律咨询、管理诊断等专业服务,持续优化服务内容和质量;要完善纾困帮扶机制,用好“晋企通”政企沟通平台,实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提升人才发展能力,组织企业家参加高端研修班,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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