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天天3·15

食物品类可以“盲”,安全底线不能“盲”

  花9.9元可以买到品牌店价值25元的组合面包,还能为减少浪费出力——以“剩菜盲盒”形式低价销售临期或未出售食品的新消费模式,正迅速俘获都市青年的心。在消费者收获惊喜与性价比、商家节约成本的同时,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容回避:剩菜盲盒的品类可以“盲”,食品安全的底线绝不能“盲”。
  盲盒模式本质是通过刻意制造信息不对称来刺激消费冲动。但食品的核心属性就是安全,这与普通商品有着本质区别。盲盒只是一种“包装”,内容物本质是食品,若以盲盒之名将关键信息(保质期、储存条件、过敏原等)隐去,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销售剩菜盲盒必须清楚“盲”的范围,将安全作为一切的前提,确保核心信息可见可查。
  监管同样不能盲。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6月印发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虽为盲盒经营划定了框架,但对食品类盲盒,特别是临期食品这一特殊品类,仅作原则化要求,尚没有可操作化的强制标识细则、运输储存规范和售后维权界定。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专门性规范文件,清晰界定“剩菜盲盒”与普通盲盒、常规食品销售的法律边界,在此基础上,还要细化食品盲盒专项条款,明确商家、平台及监管机构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建立可追溯的责任链条,让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能够有源可溯、有责可究。重点检查销售种类是否包含生腌、乳制品、散装熟食等高风险易腐食品,标签是否完整标注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要求,感官性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保每一项监管要求都落到具体环节。
  “盲”于品类是趣味,“盲”于安全则是隐患。年轻人拥抱绿色生活、消费模式的创新探索都值得鼓励,安全底线也必须坚守。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剩菜盲盒”时一定要认真检查食品信息——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在安全范围内,确认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注要求,留意过敏原提示是否清晰完整。切勿因“盲盒”的低价优势或拆盒乐趣,忽视对食品来源与品质的审视,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权。毕竟,再低的折扣,也抵不过一份明明白白的安心;再大的惊喜,也重不过万千消费者托付的信任。

杨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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