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迎泽副刊

我为什么要写《血地》

  • 龚学明,男,1964年5月生于江苏昆山张浦泾上村。20世纪80年代中期,南京大学毕业分配至新华日报社,高级记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期致力于文学写作,在《人民文学》等文学期刊发表诗歌等上千篇(首)。获第八届江苏省紫金山文学奖(2023)、首届余光中诗歌奖(2024)等。出版亲情诗集10部,被誉为“中国亲情诗现代主义写作第一人”。

  •   《血地》是我新近在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又一部亲情诗集。这部聚焦童年、父母、家族和故土的诗集在不长的时间内即在文学圈内外形成巨大反响,阅读者争相追捧和购藏,并在阅读后纷纷发表炽热感受,许多人都被诗集中诗歌的浓浓亲情和乡愁感动,一篇公众号的文章留下了多达300个留言。媒体也争相报道,向社会推荐。那么,我为什么要写下这198首诗歌,并用《血地》这样一个名字结集出版?

    (一)

      2023年中秋的傍晚,在两次阅读罗伯特·洛威尔的自白派诗歌后,我定下了我这本诗集的名称《血地》。
      说实在的,写一本能让更多的人读下去并读懂的诗集,是我越来越强烈的愿望:我是希望我们泾上村上的男女老少都能读,他们不像城里的许多人受过高等教育,但他们的感情一样充沛。希望诗中的内容,他们读时感到亲切,会心一笑,而那些悲伤的题材也能触引起悲伤的共鸣。
      我找到叙述性写作的方法,愿意将其作为这本诗集的写作尝试。对于叙述性写作,我和许多写作者一样并不陌生,这种写作方法在目前的中外诗坛流行着。它与智性写作的不同,是减少或取消象征的运用,减缓诗歌的节奏和前行的速度,减少行句的跳跃,通过叙述或叙事,增强细节的传达,在不断的展开和推进中,完成诗歌的过程。在语言上,叙述性写作是一种口语性写作,尽量让语言说清、易懂。但这种叙述,并非只是为了叙述而叙述,而是为了达成诗歌背后的意义。

    (二)

      这几年,我对西方后现代主义诗歌中的自白派诗歌有了一定的阅读和了解,他们聚焦个人家庭写作题材和以叙述为特征的写作手段,让我眼前一亮,似乎正契合我的诗歌追求。陆陆续续阅读了罗伯特·洛威尔、伊丽莎白·毕肖普、西尔维娅·普拉斯和安妮·塞克斯顿四人的诗作,他们都获得普利策诗歌奖,并有其它奖励加身,都是影响巨大、承前启后的诗人。其中,罗伯特·洛威尔和伊丽莎白·毕肖普是好友,西尔维娅·普拉斯和安妮·塞克斯顿则是罗伯特·洛威尔的学生,他们一起将自白派诗歌发扬光大,使之影响深远。
      在他们的身上,再次能感到诗歌是痛苦的产物。他们的身体和精神都遭受着苦难,甚至有两人生命终结于自杀,诗歌是他们生存的拐杖,是精神分析的避难所。罗伯特·洛威尔的划时代诗集《生活研究》是他展开对自我、身边生活的全面研究。他回溯童年,追忆儿时的经历,过往中的点点滴滴,从记忆中挖掘出来而成为诗歌。比如,诗歌《草丛起火》写的是他儿时一次不慎引起火灾的经历,他点燃粗头火柴,“靠近冻僵的草丛低垂的草叶/想从洞里熏出一只兔子——/然后风吹过火柴,然后它们燃烧,/草丛起火,火漫四处”。《纪念亚瑟·温斯洛》是纪念他的外祖父亚瑟·温斯洛的挽诗。《玛丽·温斯洛》是写他的外祖母玛丽·温斯洛。《父亲的卧室》聚焦他父亲,《高烧时》写的是女儿哈丽特发高烧。这些诗歌里,承载着他“个人的精神痛苦和疗救的渴求,同时,其表现出来的对个人传记、家族经历史、生存状况的精神分析癖好正是他对诗风进行变革的结果。”(《生活研究》,湖南文艺出版社,2019年10月第一版,第261页、262页)安妮·塞克斯顿则用更口语化的语言,回忆了她的父亲和母亲。

    (三)

      我这几年出版的诗集,主要是亲情诗。这些诗歌都是在焦虑和痛苦的心情下的写作,父母的年老、患病和离去,让我经历了人生最严峻的精神考验。直面至亲生命的丢失,撕心裂肺的疼痛,一个诗人对于个人历史的敏感,让我举起诗笔,十年时间,一路写来,就有了《爸爸谣》《月光村庄的妈妈》两本诗集。忧伤、悲恸、质疑、委屈、感恩等多种情感融于诗行,对生命意义的哲思在沉郁中不时流于笔端。诗歌的确能修复一个人的创伤,让人获得暂时的安慰。而时间不断向前,让人渐渐离开一些重大事件,直至进入可怕的宁静、麻木。心情在转换,而故乡和曾经的生命最初的生活难忘,从聚焦父母,到进入更宽广的领域:个人童年经历和家族历史,它们以一桩桩事情,一个个记忆,在我的头脑中不时出现。虽已历经多年,而依旧清晰如昨。它们是珍贵的,它们如此亲切,我已能用更客观的心境和笔触,将这些带有自白特征的内容写成诗。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童年写作,著名诗评家、诗人霍俊明在《遥远的目光:诗人童年与记忆诗学》一文中进行了阐述。他说,“对于诗人而言,童年成为了典型意义上的‘仪式时间’,他们可以在反复的回忆中获得穿越和重新凝视的机会。童年也类似于利奥塔所说的不断把时间推向远处的极限语言的运动。童年是遥远的过去时,但是又像古老的破损的但是又温馨无比的秋千一样不时地荡回来。”他进一步说到童年的记忆在创作中的重要性和具体路径,“在我看来,任何一个诗人的写作‘出处’或者精神‘来路’是相当重要的,这既指向了生命的出生地又指向了童年经验和存在背景。从生命的出生地来说,其首先指向的是童年、童年经验以及成长的生存环境,这成为他日后得以维系的原初记忆场景。这使得人们在成年后还要不断回溯这一特殊的时间和空间。”(文见《江南诗》诗刊2022年第五期)

    (四)

      诗集的名称叫《血地》,源于其中一首同名诗歌,一次真实的经历:我孕育于此的村庄即将消失,一位村民长辈见到我后脱口而出的“血地”两字,直击我的灵魂——我惊醒,这是我血肉的源头。《血地》分为四个版块:卷一 血地,充沛的阳光照射出秘密;卷二 异乡,让他记住名字里的身份;卷三 长调,善感的人事不去深谈;卷四 发现,手抄本中藏着的青春啼血(龚学明1986—1987诗歌)。从故乡到他乡,从短诗到长诗,一颗在异地的心,想着在故乡曾经生活的时光,向着已经非常遥远的远方,在诗行间或轻或重地追忆和吐露情愫。这些诗歌从写作时间上来看延续了数十年,除了卷四是20世纪80年代的诗作,绝大多数诗歌是在2022年底开始至2024年初在主观的写作冲动和有计划的谋划下完成的。当我集中精力,将时间和注意力完全聚焦于对我家族、我年幼时的经历的回忆,一个个事情和画面清晰地从记忆深处跳了出来,它们自带诗意,经我创作提炼,反复构思,就完成了一首首诗歌。这个过程是愉悦的,也感到被捕捉到而庆幸,又为这些过往最终流失而深深遗憾,悲伤再起,这也是难免。一粒粒文字,有时真的不能承受时间、生命、生活之重。
      收入这本诗集的每一首诗歌都有细节,有人说“发现细节,救活诗歌”。美国后现代诗派纽约派诗人特别擅长细节运用,其核心人物奥哈拉对细节运用尤其突出,“奥哈拉的诗歌中散落着无数漫不经心的都市生活的细节,好像他从来也不用费心思布局谋篇,而这些细节又都知趣地各就其位,毫无凌乱之感,和谐地构成了一幅都市生活的画卷。”(《后现代主义视野中的美国当代诗歌》,山东文艺出版社,2005年10月第1版,第150页)“我们可以看出奥哈拉的一些特点:常在诗中注入大量的生活细节。……除了细节,在诗中还有意识地大量使用人名、地名、时间,突出了诗的真实性,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诗的质感。”(《从艾略特开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4月第1版,第217页)在我的诗中,我也很注意对过往场景的描述,进行逼真复原,包含了一些人名、地名、时间。回忆中的细节让我激动,仿佛重返过去,而细节在诗歌中重现,用细节记录属于个人的痛和爱,让诗歌独特,具有不可替代性。

    (五)

      古今中外的诗人的心都是相通的。诗人们敏感于时间的流逝和世事的变迁,这些既构成了诗歌写作的一大动机,也成为诗歌写作的重要内容。白居易的一首《遣怀》诗,最近再读,令我心头一惊——一千多年前的诗人的心境和现在的我多么相似,证明虽逾千年,人的命运不会改变。人生短短几十年,生命总在直面时间命题和生死大事。《遣怀》诗是这样的:“羲和走驭趁年光,不许人间日月长。遂使四时都似电,争教两鬓不成霜。荣销枯去无非命,壮尽衰来亦是常。已共身心要约定,穷通生死不惊忙。”日月不可长,四时都似电,荣销枯去,壮尽衰来。当生命走了大半,回过头来看,莫不如此。对此,如何才能不惊忙?那就要穷通生死,就是彻底理解和接受生死规律。这本《血地》是通过记录对过往表示珍惜,希望不要被时间湮灭。生活教会我看透一切,当写完这些内容,放下仍是妥协,也是结果。

    龚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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