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1月9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明确了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提取细则。
市民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前备齐五类材料:一是《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二是不低于15%房款的购房收据;三是职工本人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四是若配偶方也需提取本人公积金,则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的户口簿;五是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
上述所有提交材料均需为原件,提取人范围包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后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也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