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法院文化

荒地何以变公园

——太原中院审理一起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的启示

  • 环资法官在现场进行监督指导

  •   初冬时节,山西太原碧空如洗。远处东山脚下,一处景观公园即将落成,一个关于绿水青山的承诺正在悄然兑现。

    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生态损害

      方舟公司(化名)曾是太原市一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营期间多次非法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气污染。“尤其到了冬天,雾霾天时常出现。”附近居民朱阿姨回忆道:“有时站在院子里就能看到烟囱里浓烟滚滚。”
      对此,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还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经鉴定评估:方舟公司超标排放二氧化硫2.28吨、一氧化碳1634.88吨。
      在此期间,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与方舟公司多次磋商未果。最终,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受市政府委托提起诉讼,要求方舟公司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受理案件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具有环资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
      “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类案件,证据难以固定,损害赔偿困难,这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该案主审法官,时任太原中院环资庭庭长赵四民说。
      案件的典型性,也让合议庭成员展开了激烈讨论——
      “大气污染物流动性强,且环境有自净能力,可以稀释清除部分污染物。”
      “方舟公司污染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害、生态修复费用如何准确量化,具体怎样履行?”
      讨论中,案件的争议焦点逐渐清晰。
      ……
      在提交的证据中,某鉴定中心采用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给出了结论,该方法用于污染物排放事实存在,但损害程度、修复费用难以量化等情形。
      由于鉴定意见专业性强,合议庭多次向资深法官、行业专家征求意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卞俊梅认为:“虚拟治理成本指全面治理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理论上所需的费用。鉴定中心提出两种治理方法,虚拟治理成本不同。利用新型催化剂催化反应这一前沿研究成果更经济可行。”
      经过多次实地勘验、调研走访后,合议庭认定鉴定结论给出的虚拟治理成本数额——715.483万元符合客观实际。

    以植代偿做实生态修复

      然而,新的难题随之而来——方舟公司已停产。若直接判罚,后续履行能否到位?在履行赔偿责任基础上如何落实修复?
      转机出现在2024年4月。方舟公司提交了一份以植树代偿实施方案,明确了种植主体、苗木种类、资金来源、后续养护等事宜。
      太原中院环资庭副庭长、合议庭成员张璟芳说:“超标排放造成的大气环境损害无法直接修复,实施替代性修复方案,通过绿化植树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是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实生态修复治理的最佳选择。”
      实践中,太原法院积累了丰富经验,运用补植复绿、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等生态修复方式,发布补植令、修复令、禁止令,实现了“预防—保护—惩罚—修复”的完整闭环。
      办法有了,但企业停产,修复费用如何保障?后续施工与修复效果能否达到预期?
      合议庭走访了方舟公司的股东某能源集团,对方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很快出具了承诺函,表示将在指定区域植树造林、以植代偿。
      太原中院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积极联系造林绿化职能部门进行座谈,明确由该部门对方案履行全程监督验收。
      2024年5月,太原中院依法判决方舟公司按照方案履行植树代偿义务,若未如期完成,则需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715.483万元。
      “本案将生态修复成效纳入司法裁判考量,在依法裁判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修复,贯彻了绿色发展、保护优先、恢复性司法等理念,为类案处理提供了示范。”卞俊梅说道。

    景观公园彰显治理效能

      判决并非终点,真正的治理效能始于判决生效后的修复落地。
      合议庭持续追踪方案落实进度:资金申请顺利获批;绿化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全面启动……
      生态修复地位于太原市五大龙沟村。这里现存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碉堡、战壕等遗址,环境宜人、交通便利。
      某能源集团在此补植白蜡、白皮松等乔木130亩,并种植丁香、鸢尾等植物。“在补植基础上,将追加投资至1000万元,升级改建景观公园,打造成集乡村休闲地和红色教育于一体的文化园。”该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5年7月,法官回访时看到,昔日荒地已生机盎然——
      施工机械有序作业,步行栈道基本完工,新栽的紫叶李等苗木长势喜人。
      “以后有了遛弯健身的好地方,游客多了还能多挣钱!”对于即将建成的公园,村民张大爷满怀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持续用力,再现“锦绣太原城”的盛景,不断增强太原的吸引力、影响力,增强太原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太原法院牢记嘱托,以法治之力守护“锦绣太原城”,2021年以来,审理环境资源案件853件,判处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33.4万元。

    郭彦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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