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4版:消费调查

变美不成反“烂脸” 医美“免费体验”防陷阱

  “免费皮肤检测,0元体验水光针”,在我们的街头巷尾、社交平台上,这类医美小广告随处可见。然而,不少消费者咨询体验后发现,所谓的“免费体验”实为引流套路,不法医美机构通过强制消费、虚假宣传、使用违禁产品等手段,不仅让消费者花光积蓄,更有人因违规操作导致面部感染、过敏,甚至留下永久性疤痕,陷入“变美不成反毁容”的噩梦。

免费是幌子
强制消费毁容颜

  “本来只想做个免费皮肤检测,结果被技师轮番游说,说我皮肤问题严重,不做项目就会烂脸。”太原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哭诉。在某美容院“老师”的恐吓式推销下,她稀里糊涂办理了数千元的美容套餐,使用所谓“进口原液”后,脸部却开始红肿、刺痛、蜕皮,面对这样的问题,美容院宣称这是皮肤正在建立耐受,表示“过一阵子就好了”。而张女士去医院皮肤科看过后,却被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皮炎。
  同样遭遇的还有市民小李,她在直播间抢购“99元祛痘体验”,到店后却被告知体验项目仅为基础清洁,想要祛痘必须升级3800元的疗程。“不办卡她们的态度就非常敷衍,几分钟就把我打发走了。”小李被迫消费,白白浪费了99元。
  记者走访发现,此类医美陷阱套路清晰:先用“免费”“低价”吸引顾客进店;再通过皮肤检测夸大病情,进行心理施压;最后强制推销高价项目,使用来源不明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机构便推诿扯皮,甚至关门跑路,消费者维权无门。

律师解读
无证行医属违法,强制消费可索赔

  针对诸如此类的医美乱象,记者咨询了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闫艳军。他明确表示,美容机构的强制消费、虚假宣传均涉嫌违法,如若生活美容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更属于非法行医。
  记者了解到,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水光针、激光治疗(包括祛痘、祛斑、脱毛等)均属于美容皮肤科的有创治疗项目。闫艳军介绍:“医疗美容范畴内的项目,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操作。生活美容机构(如普通美容院)不得开展此类项目,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普通美容院无资质开展此类项目已涉嫌非法行医,消费者可向卫健委举报。”
  同时,闫艳军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交易。商家通过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制消费,消费者有权撤销交易并要求退款。若因使用伪劣产品造成人身损害,商家需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情节严重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守住“面子”安全

  对于如此多的医美行业乱象,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持续开展医美行业乱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医美、无证行医、虚假宣传等行为。
  2025年,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将医疗美容列为重点治理领域,明确打击网络“医托”、假借医学科普引流带货等不法行为;同年4月,三部门发布《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首次将打击网络“医托”纳入监管,强化医美领域全链条执法。
  与此同时,山西省同步推进医美乱象整治,集中公布医美违法典型案例,涵盖无证行医、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乱象,依法顶格处罚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去年5月—10月,太原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检查内容包括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护人员合法资质情况,诊疗活动相关技术规范,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医疗美容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进、储存、使用等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等。执法人员采取“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督、“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相结合方式,检查各类机构2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现场予以指正,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闫艳军建议,消费者选择医美服务前务必做好“三查”:核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医美产品备案凭证,拒绝到无资质机构消费。若遭遇强制消费、虚假宣传或医美导致“烂脸”等情况,应立即保存病历、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卫健委、12315平台投诉举报,造成人身伤害的直接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本报记者余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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