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星玮)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肉制品生产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明确自2026年3月起,全省全面启动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针对肉制品生产全链条划定合规红线,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
《告诫书》明确,肉制品生产企业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范填写食品安全检查相关“三本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嵌入日常管理全流程,提升风险精准防控水平。
在原料与生产管控环节,企业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原料,不得违规采购贮存工业用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等物品。生产过程需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熟肉制品生产相关国家卫生规范,确保生产环境、工艺流程、关键生产环节持续合规,严格去除原料中不可食用部分,食品配料表标识必须与生产实际投料保持一致。
针对行业突出乱象,《告诫书》划定多条刚性禁令: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亚硝酸钠、过氧化氢、红曲红等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工业用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等非食用物质漂洗浸泡畜禽副产品;严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开展恶性竞争,以及用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