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4月7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省遥感影像数据统筹管理办法》已正式下发各地。该《办法》共2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将对全省范围内利用财政资金获取、处理、分发、使用遥感影像数据实施全面统筹管理。
《办法》遵循高效便捷、有效管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遥感影像数据的获取、处理、共享、汇交及安全管理等工作作出细化安排。针对全省通用性强、使用频率高、共性需求大的遥感影像数据,实行统一获取、统一处理、统一质检、成果共享,推动数据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此次《办法》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整合全省遥感影像数据资源,有效杜绝因重复采购、重复处理导致的财政资金浪费,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统一、权威、高效的遥感影像数据支撑,助力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