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天地

古交法院:能动司法理念巧解“占地结” “清化收”工作盘活集体资产

  本报讯 近日,古交市人民法院马兰法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涉企集体土地占有保护纠纷案,促成涉案企业与村集体达成调解协议,不仅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更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化收”(清理合同、化解债务、增加收入)专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中,原告古交市马兰镇某村委会与被告古交市某煤矿企业因三块集体土地(合计28796.77平方米)的占用费问题长期协商未果。原告主张自2008年起,被告占用其集体土地用于抽放泵站、变电站及瓦斯电厂建设,却未足额支付土地占用费,遂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精准厘清法律关系,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土地测绘鉴定机构对占地面积、坐标等进行现场勘验和精准测绘,以查清案件事实,确定赔付标准。考虑到瓦斯电厂地块已于2011年转由另一被告某发电公司占用。
  经释法明理与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某煤矿企业支付村委会2008年至2025年期间抽放泵站及变电站的土地占用费共计48万元,并于2026年5月30日前履行完毕;双方确认就涉案地块截至2025年底的费用再无争议,另一被告某发电公司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人民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动实践。一方面,法院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既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企业因历史遗留问题陷入长期讼累,保障了辖区重点企业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该案的处理结果直接为村委会带来了48万元的集体收入,有效清偿了历史“旧账”,是“清化收”工作中“向陈年旧账淘金子”的典型案例。
  古交法院的这一举措,不仅化解了具体的矛盾纠纷,更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规范用地行为树立了司法标杆。在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应更加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柔性司法手段,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固定调解成果,既算“经济账”,也算“和谐账”“发展账”,从而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聂慧芳)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6-04-02期

  • 第2026-03-31期

  • 第2026-03-26期

  • 第2026-03-24期

  • 第2026-03-19期

  • 第2026-03-17期

  • 第2026-03-15期

  • 第2026-03-12期

  • 第2026-03-10期

  • 第2026-03-05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