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文化长廊

活化尘封档案 续写法治新篇

——晋绥边区法治档案保护利用暨红色法治文化建设合作会议侧记

  • 会议现场

  •   四月的吕梁,翠染群山;晋绥的脊梁,法韵流长。在这片浸染着革命热血的红色热土上,一场关于守护与传承的对话,正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8楼会议室热烈展开。
      4月9日,晋绥边区法治档案保护利用与红色法治文化建设合作会议在此召开。山西高院、吕梁中院、山西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以及市直相关单位代表齐聚一堂,目的是共同唤醒一批沉睡了八十多年的珍贵司法档案,为晋绥边区的红色法治文化注入新时代的生机与活力。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晋绥边区作为党中央联系西北、华北各根据地的重要枢纽,留下了极其宝贵的革命遗产。”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飞指出,市中院联合三方构建“保护—研究—转化—展示”全链条合作体系,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晋绥红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从历史中感悟初心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升理论研究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山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从多角度描绘了合作的未来:“要把档案中的司法智慧提炼出来,转化为教学资源,让红色法治基因在年轻一代法律人心中薪火相传。”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张俊峰强调了跨学科融合的意义,法学与历史学的携手,将打造“法律社会史”研究新方向,用历史的厚度为法治实践提供滋养。山西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会长仇拉锁表示,要汇聚省内外专家资源,把晋绥法治故事研究透、展示好、传下去,让红色法治基因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
      四家单位共同签署了《红色法治文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这薄薄的一纸协议,承载的却是晋绥边区老一辈革命家和司法工作者在法治建设上的前进重量,它会将那些泛黄卷宗里的司法智慧,提炼、转化为服务当下、启迪未来的宝贵财富。
      在交流环节,思想的火花不断碰撞。从档案的数字化保护到成果转化为普法教材,从打造红色调解品牌到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与会者围绕如何让档案“活起来”、让法治精神“传下去”献计献策。大家一致认为,此次院校协同为全市政法系统的法治文化建设树立了样板。
      “要站稳政治立场,挖掘档案时代价值,打造资政、育人、传播三位一体格局。”市委副秘书长、市档案局局长、市档案馆馆长李佃忠强调。“守护红色法治根脉,使命相通,要推动档案转化为培训教材和普法载体,让档案活起来、法治精神传下去。”市司法局局长惠慧谈到。“司法机关主动开展档案修复保护,从实践型向研究型拓展。此次院校协同是优质样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白玉方表示。
      “要将红色法治文化纳入干部培训,开发课程、打造教学点,以史育人、以法砺行。”市委党校副校长乔建文提出。“抓好保护、深研理论、弘扬精神,法治遗产才能永续留存。要结合吕梁实际打造红色调解品牌,让红色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梁喆谈到。“法治档案保护利用是系统工程,须坚持‘保护优先、研究为要、转化为魂、展示为径’,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市委党史研究室四级调研员杜文斌说。“要坚持正确的党史观,确保档案安全,把成果转化拓展至全民普法,阵地展示结合吕梁精神。”离石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梁燕建议。
      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张志新充分肯定了吕梁法院的探索实践。他指出,要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在强化传承保护、深化研究阐释、融入司法实践、打造品牌特色四个方面持续发力,让珍贵档案永久保存、永续利用,把红色司法传统与新时代司法工作深度结合,让红色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广泛传播。
      会议虽短,但意义深远。从尘封卷宗的历史回响,到四方协同的创新实践,一幅守护红色根脉、赓续法治精神的生动画卷正徐徐展开。这不仅是一次会议,更是一次承诺:让那些记录着人民司法源头活水的珍贵档案,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让人民司法的红色根脉,生生不息,绵延芬芳。

    吕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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