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综合新闻

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榆次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广告提示性用语提醒告诫会

  本报讯 4月16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晋中市榆次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城区户外广告发布企业、市级主流媒体相关负责人,召开规范广告提示性用语提醒告诫会,推动广告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会上,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围绕广告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条,对广告发布中“误导性大小字”“萝卜坑式引证”、弱化提示性用语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依据进行全面解读;榆次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足辖区广告监管实际,对参会主体进行针对性提醒告诫,要求各广告发布企业、媒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排查广告发布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用语乱象,维护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全体参会企业、媒体现场签订《依法发布广告承诺书》,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广告监管法律法规,规范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全流程,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使用误导性提示用语,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广告发布企业、市级主流媒体要当好“守门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照会议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员学习广告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广告提示性用语显著、清晰,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广告上线;市场监管部门要当好“护航员”,一方面,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广告合规助企活动,通过行政指导、在线解答、送法上门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在广告合规方面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苏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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