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5月1日起我省启用新版登记规范

经营主体务必在4月30日前完成既有业务办理

  本报讯(记者王星玮)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提示,全省将于5月1日起使用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材料规范》,为避免业务延误,特提醒经营主体务必在4月30日前完成既有业务办理。
  提示强调,4月30日当天非必要请勿提交新业务申请,建议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办件的经营主体在4月29日前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若因材料不齐、内容不符或无法完成实名认证等原因导致4月30日前未办结的,将被退回处理。无法在4月29日前完成电子签名的,可选择线下窗口办理或5月1日后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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