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天地

为了“少年的你” 我们以“枫”化雨

——太原市小店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化解两起因孩童互动引发的纠纷小记

  孩子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校园内的嬉戏打闹与公园中的追逐玩耍,本是孩童天性的流露,但若处置不当,细微摩擦也可能升级为家长间的矛盾甚至引发诉讼。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通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了两起因孩童互动引发的纠纷,一起未立案即化解,一起在立案初期就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生动诠释了“前端源头预防-中端先行解纷-末端示范指导”的“三端共治”理念,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就了法治防护网。

前端源头预防:校法联动,织密“防护网”

  某小学两名学生课后嬉戏推搡,因孩童表述不清,家长情绪激动,误将“玩闹”认定为“校园霸凌”,学校初步调解未果,矛盾有激化趋势,校长遂与该院联系求助。
  法治副校长郭晋先法官和调解员雷静到现场后及时介入,启动“前端预警+联动处置”程序。在调解过程中,郭晋先法官和调解员雷静并未简单听取一面之词,而是引入“情景还原法”,在老师的协助下,引导两个孩子在不带情绪的环境中重新演示当时场景,给孩子提供了无障碍的表达机会,让客观事实自然呈现,最终澄清事实,确系“无心嬉戏”而非所谓的“校园霸凌”。
  郭晋先法官和调解员雷静随即对家长进行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指出过度反应可能对孩子造成的心理阴影,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即将上升为投诉乃至诉讼的“乌龙”纠纷,在校园内、在诉讼前端即被有效化解,实现了“止纠纷于未发”。

中端先行解纷:特邀调解+司法确认,打造“快车道”

  在另一起案件中,两名儿童在公园追逐玩耍时不慎碰撞,导致一方牙齿受损。受伤方家长爱子心切,提出了远超合理范围的赔偿要求;另一方家长则因对方“漫天要价”而愤慨,放出“有本事你去告”的狠话,矛盾瞬间激化。
  案件诉至该院后被导入“先行调解快车道”,由经验丰富的指导法官赵红秀、调解员李彩庆进行调解。赵红秀法官首先从医学证据角度明确实际损失,从法律角度厘定合理赔偿范围;同时调解员李彩庆引导双方家长换位思考,聚焦于孩子未来的相处与心理健康,避免将成人间的对抗情绪延伸至孩子。
  多轮调解后,终于迎来“柳暗花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被告向原告赔偿13000元,被告根据司法确认当庭向原告支付款项,实现了“化干戈为玉帛”。

末端示范指导:司法引导,把牢“关口”

  对于同类纠纷,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形成“示范调解样板”,为前端调解提供明确的规则指引,使大量潜在纠纷能参照解决,发挥司法调解引领作用,为调解工作提供权威支撑与最终保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从“小学推搡误会案”的源头预防,到“公园撞伤赔偿案”的先行调解,该院通过司法实践,将“枫桥经验”与现代司法融合,锻造出一条从前端、中端到末端的纠纷预防化解“黄金链条”。今后,该院将持续深化“三端共治”机制建设,持续优化诉讼体验,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更多纠纷消弭在诉讼前端。

法官提示

  1.理性看待孩童摩擦:孩子间的嬉闹与意外,是成长的一部分。家长应首先冷静了解事实全貌,避免用“成人思维”过度解读或直接冠以“霸凌”等严重定性,不当干预可能加重孩子心理负担,激化矛盾。
  2.依法维权合理索赔:发生人身损害时,赔偿应以实际损失、合理必要为原则。情绪化对抗与不切实际的索赔要求,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可能伤害孩子间的友谊,增加诉讼成本。
  3.信任并善用多元解纷机制:发生纠纷时,可主动寻求学校、基层调解组织或法院诉前调解帮助。这些方式往往更便捷、更柔性,有利于修复关系,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是践行“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路径。

任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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