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修订的《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近日,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管局提前介入,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大型超市和品牌连锁总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召开食品委托代加工生产专题培训会。
该局以案释法,宣贯法规。现场宣讲《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委托生产定义、监管范围、委托双方资质及主体责任、合同约定、产品标签标识等要求逐条解读。结合违规代加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阐明完善委托生产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与监管意义。现场答疑,实务指导。梳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委托生产领域共性问题,指出辖区企业在标签标识、委托合同签订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提供委托生产合同模板供企业参考,指导企业健全委托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代加工行为合法合规。压实责任,督促自查。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会后积极自查,主动填写《食品委托生产合同报告记录表》,严把产品标签、委托合同审核及报备关口,认真履行定期督导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赵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