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太原市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三等以下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等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知道,并对应当知道和应当履行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义务,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应当建立的安全制度体系,以及其他任务目标、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和约定内容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自愿接受的处罚条款等方面有明确理解并郑重承诺。
除非煤矿山外,太原市还将在煤矿、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中,对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制度。首批执行承诺的78家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将在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下签订承诺书。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