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小强 通讯员 燕志杰)驾驶员在驾照丢失期间驾车上路,遇到检查还涉嫌酒驾。山西晚报记者近日从岢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驾驶员最终受到重处。
1月5日,岢岚交警大队在崇德街与正阳路十字路口路段进行酒驾整治。20时53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犹犹豫豫地行驶状态引起执勤交警怀疑。执勤交警拦下检查,驾驶员张某文刚摇下车窗,交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经对张某文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要求出示驾驶证时,张某文漫不经心地称驾驶证已丢失,正在办理中。执勤交警告知驾驶证丢失期间不能驾车以及原因,张某文才恍然大悟。
经调查,张某文晚饭在家喝一瓶啤酒,酒后驾车从县医院出发准备到正阳桥接人,途经崇德街与正阳路十字路口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张某文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张某文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