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直通车

为筹毒资以婚恋为由诈骗 女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卫艳)五台一女子沉迷毒品,为筹毒资,以和他人谈恋爱为由先后骗取受害人钱财2万多元。1月1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定襄县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闫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闫某曾因犯制造爆炸物罪、盗窃罪、贩卖毒品罪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9年10月8日,被告人闫某经媒人贾某梅介绍,在其母亲家中与被害人续某相亲相识。同日,被告人闫某与被害人续某前往定襄县被害人续某家中查看居住环境并商量彩礼数额。之后双方约定,被害人续某付给被告人闫某彩礼共计58888元,其中领取结婚证时先给付闫某20000元,剩余38888元于办酒席事宴前付清。在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期间,被告人闫某以种种理由编造谎言、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续某共计23500元。被告人闫某将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偿还债务及挥霍,造成被害人续某23500元的经济损失。
  定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闫某具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闫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闫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
  法官寄语:
  毒祸猛于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毒品对个人危害巨大,不仅损害个人身心健康,扭曲个人人格,还会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众叛亲离。当前,吸毒贩毒成为社会公害,因此引发的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屡见不鲜,吸毒致幻杀人、劫持人质、交通肇事等行为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案中的闫某就是无数瘾君子的缩影,毒瘾发作又无毒资时往往会想尽一切方法获取毒品,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我国刑法对于毒品犯罪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法院也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充分发挥刑罚在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方面的作用。所以,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毒品的诱惑,坚定地对毒品说“不”,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为净化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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