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1月13日,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的通知》。 《通知》表示,从当日15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按受正规医疗诊治,以免贻误病情。对违反要求、擅自销售退烧药的,将予以严厉打击。解除暂停销售退烧药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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