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快读

《太原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征集意见建议

  近日,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公布《太原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对该《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5日。
  《条例(修订草案)》共十章六十四条,分为总则、旅游规划与建设、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旅游促进与发展、特色旅游、旅游者权利与义务、旅游经营与服务、监督管理等内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依托古城古镇、传统村落、名人故居故里等地方特色,发展文化旅游。鼓励依托陈醋制作、面食文化、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民俗旅游。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支持和鼓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利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特色饮食、种植养殖基地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开发乡村旅游。
  在旅游者权利与义务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旅游者享有下列权利:自主选择旅游产品、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依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服务等内容。

李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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