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山西发布

我省简化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 由“事前批复”转为“事后监管”

  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燕杰)3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深入推进价格领域“放管服效”改革,即日起,我省将各类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由“事前批复”转变为“事后监管”,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目前,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已明确上网电价政策和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发电项目,具体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我省将不再单独批复,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投产以及已投产尚未批复上网电价的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时,需要提供电价批复文件的,统一以国家有关电价政策文件为依据。
  同时,电网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网电价政策,进一步缩短工作流程和时间,及时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按实结算电费,并主动协调、积极帮助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申报补贴。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1-03-03期

  • 第2021-03-02期

  • 第2021-03-01期

  • 第2021-02-28期

  • 第2021-02-27期

  • 第2021-02-26期

  • 第2021-02-25期

  • 第2021-02-24期

  • 第2021-02-23期

  • 第2021-02-22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